[转录]诚邀联署:世贸会议法治失踪 官匪暴行天 …

楼主: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05-12-22 08:23:11
※ [本文转录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KarlMarx (全力营救李建诚!) 看板: NTUniNews
标题: [转录]诚邀联署:世贸会议法治失踪 官匪暴行天地不容
时间: Thu Dec 22 07:41:05 2005
转录自民间监督世贸联盟网站
http://www.hkpaowto.org.hk/wordpress/?p=148
十二月十七至十八日,香港警察大规模镇压与拘捕世贸示威者,在
过程中无数次向近千名各国人士使用暴力与欺诈手段,公然违反香港
法律,事后竟获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警务处长李明逵和警察公共关系
科总警司马维騄的肯定。整个香港警察在香港政府许可下知法犯法,
这是近三十年来香港司法史上最大的丑闻,我们深以为耻!警察所犯
的罪行包括如下例子:
一) 非法禁锢根据普通法,举凡拘捕行动,警方必须对疑犯述说
其法律权利,例如有权保持缄默。然而警察在十八日凌晨以“非法集
会”为由,在饥寒交迫、禁止如厕的情况下,将近千名示威者拘留在
告士打道长达八小时,但从来没有讲述其法律权利,这段时间的禁锢
并非合法拘捕,而是非法禁锢。
警察为诱使部份示威者同行,曾声言这是“协助调查”,拐带至警
署后却反口说他们“被捕”,将之囚禁。这种用欺诈手段达成的禁锢
乃非法禁锢。
二) 妨碍司法公正有韩国示威者在拘留其间被警察强逼签署文件
,承认警方让他们看过法律文件的中、英、韩三国语文版本,但事实
上该文件只有中英对照。当示威者拒绝签署伪证,随即被警察踢打至
倒地,并反扭其已受伤的右手,企图强行打手指模制造假证供。
三) 非礼(猥亵侵犯)多名妇女被拘留时遭脱衣搜身,在场有男
警观看。她们希望搜身时有布帘之类的物品隔绝异性视线,但遭拒绝
,搜身过程在充满侮辱性中进行。
女性示威者要求如厕,不获警察暂时解开手镣,更被命令在警察面
前解手。示威者不同意,即被警察强行脱去下半身所有衣物,包括内
裤。受到这种虐待的示威者包括多位修女。
四) 伤人警方于十七日在告士打道武力镇压时,有示威者中了催
泪弹,不仅没有反抗能力,更窒息至几近失去意识,并遭警察冲前乱
棍毒打,其中一人因此全身十多处受伤。另外,有记者在采访途中被
七、八个以面罩蒙面的警察拖入湾仔警署附近的暗角,尽管记者多次
表明身份,仍被警棍围殴至倒地不起,四肢严重受伤。袭击没有反抗
能力的人、目标以外的人,皆为任务以外的暴力,等同伤人罪行。
上述例子只属冰山一角,警察蓄意犯法,恃权残害人民,是为官匪
。容让官匪在社会执法,是香港法治的失守;政府表扬官匪施暴,是
香港法治的沦陷,香港政府一手撕破由他们温情脉脉的假面具﹗法治
已死,诞生的是以权乱法,官为商役的法西斯倾向。
为了公平合理的法治,为了保存香港的声誉,为了捍卫人民的权利
和尊严,我们反对政府催生一个保护跨国企业却不保护人民的“官匪
司法制度”,并作出下列三项要求:
一) 强烈要求立法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召开公听会收集示威
人士证供,不容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二) 强烈要求律政司刑事起
诉犯事警员下列控罪,以儆效尤:i. 非法禁锢ii. 妨碍司法公正iii
. 非礼(猥亵侵犯)iv. 伤人三) 强烈要求李少光、李明逵、马维
騄下台,为一而再再而三纵容警察犯法、掩饰警方暴行负责到底,实
践高官问责。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联络人:杨颖仁 96744634 mjollnirthor@yahoo.com.hk
发起团体:青年笔记 非正规教育研究中心
联署人士及团体:赤新 香港人民广播电台 青年公社 岭南大学学
生会文化研究系系会杨颖仁 潘建肇 谢旭雯 刘卓奇 卢居乐 梁静珊
江贵生 杨健滨 陈景辉 伍嘉豪 岑学敏 沈伟男 李俊伟 萧俊杰 果林
刁民阿牛 霍伟邦 叶宏谦
Wednesday, December 21st, 2005 at 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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