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13:42:34黑云,你其实不太适合太长时间的论战
因为你自以为是批判的中坜派,但你其实是当代的诡辩学派
套句周伟航老师(人渣文本)讲der
‘这一派抱着逻辑原理与科学知识,四处攻击,但他们缺乏主体价值,你不知道他们的主
张是什么,好像就是科学或逻辑万能论。
他们虽然能揭开双方的谬误,但并没有创造出什么知识。
他们常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智者,但行文内容专有名词太多,其实大家都看不懂,沟通效
果趋近于零。
他们的起手式是大量的名词“这是稻草人谬误。”“这是凯派的浪漫想法。”
“你应该先了解法实证主义的极限。”
他们是当代的诡辩学派,花了太多时间驳倒,却没有建立什么。因为他们担心一建立什
么,就会被更强的高手驳倒。其实也是一种淑娜。”
http://ninjiatext.blogspot.tw/2014/04/blog-post_17.html
当然称你是当代的诡辩学派也是称赞你啦,毕竟你逻辑好像不怎么好 (我的观察啦)
长时间的论战(或者你遇上了看破你的人)
就有办法让你讲出你的主张
而你的主张,通常也经不起你自以为是逻辑检验 XD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 引述《appoo (熊吉吉)》之铭言:
: : 我觉得恐同基督徒真的可悲又可恶
: : 卖弄低落的逻辑水准在拉低台大板的智商
: : 这群恐同症基督徒,拿不出优质、有智商的论述来"反对同性婚姻"
: : 所以就只想泼屎在支持同性婚姻的看板上
: : 恐同症患者在同性婚姻的论战场上,整天拿母子结婚、人兽结婚在秀下限
: : 就像是在香肠摊,一直问人要不要吃猪屎
: 这位逻辑很好的碰友你好,提醒你几个逻辑错误。
: 1.主张“近亲婚姻和同志婚姻相同”的意思是“两者应该受到相同待遇”
: “相同待遇”可能是两者都禁止,或两者都不禁止。
: 当然啦,就像那句话说的:“脑袋装大便的人看什么都是大便”
: 只有觉得应该禁止同性婚姻的人,才会以为主张“近亲婚姻和同志婚姻相同”的结论会导
: 致两者都禁止--也许实然上如此,毕竟有那么多自以为有逻辑,其实还是毫无逻辑只会
: 跟风,内心充满歧视却又喜欢扣别人帽子的伪善份子。
: 另外,附上逻辑真值表提供你参考:
: P│Q│P⇔Q
: ─┼─┴───
: F│F│ T
: ─┼─┼───
: F│T│ F
: ─┼─┼───
: T│F│ F
: ─┼─┼───
: T│T│ T
1. 请证明近亲婚姻和同志婚姻是如何相同的 (有一半的字就不同了啊zzz)
还有在"某种层级"的相同 (你无法证明百分之百相同,不然就不需要分开讲惹)
为何会导致两者应受法律上相同待遇呢?
还有
你逻辑能力低落的地方一下就来了
脑袋装大便的人看什么都是大便的真假值不等同 "看到大便的人脑袋装大便"
这不是高中等级的若P则Q,非Q则非P吗...亏你还是哲学系毕业的耶...
竟然犯这种错误
: 2.也许有部分人主张“两者应该受到相同待遇”并且推论“两者都应该禁止”
: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如此主张的也不一定是反同基督徒。
: 你认为所有主张“两者应该受到相同待遇”的人都是主张“两者都应该禁止”不只犯了前
: 项逻辑错误,又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谬误。
黑云啊,你阅读能力需要加强
我是在说恐同症基督徒,请问你是恐同症基督徒吗?
请问恐同症基督徒又有主张两者应该受相同待遇吗? 主张的理由又跟同性婚姻是一样吗?
你会有1.2.的说法,根结就是你高中逻辑摔了一跤
对我而言,同性婚姻跟近亲婚姻的困境不同
所以我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就算要参照,我也会请大家留意其中的差距
希望你也能跟上囉~
: : 然后低能的逻辑联发 ─ 1.你能证明肠衣是干净的吗?
: : 2.你敢吃香肠却不敢吃猪屎,你双重标准!!
: : 3.你反对吃猪屎就应该反对吃香肠!
: : 4.你吃香肠你就在迫害吃猪屎的人!
: : 却丝毫,没去看到事情的本质 ─你吃饭的目的!!
: : 婚姻就是两个没法律关系的人缔结关系的重要契约!!
: : 有了同性婚姻,同志就不需要担心死后另外一半是否可以继承你的财产
: : 更不用担心另外一半发生大事,自己却无能为力
: 3.主张“近亲婚姻和同志婚姻相同”是因为两者性质相同,适用相同原则。
: 我吃香肠,因为好吃而且卫生;我不吃猪屎,因为不好吃而且不卫生。
: 支持吃香肠的理由不支持吃猪屎(此外我严正谴责你说近亲婚姻是猪屎)
whatever,如果你有再吃香肠大肠,你还不是默默的吃了猪屎吃了20几年惹 XD
我对此很坦然啊~ 哈哈
回到正题,所以对于同性婚姻,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讲清楚结婚的目的
然后看同性是不是需要这个目的吗~~
而不是整天在那边哭餐 为何香肠可以 猪屎不行 blah blah的
: 而支持同志婚姻的理由呢?你说是财产继承和手术同意。
: 可是“伴侣制度”也可以满足这两者,为什么许多人还要说这是歧视?
你的阅读能力真的该加强了
我说的是1.财产 跟 2.生命的决定权
并不是1.继承 2. 手术同意
我只是举例而已
1.财产 的例子还有纳税啊、共同帐户、分开后的赡养费blahblah的
2.生命的决定权的例子,还有通奸~ 龙本企业的签约~ 初二该不该回娘家之类的
如果伴侣制度能做到在法律上完全无异婚姻制度,那其实就用婚姻制度就好啦 XD
你干吗要因人设事呢 QQ
有够爱歧视der
: 这正是因为关键在于,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不只是你说的政府保障,更是平等问题。
: 这也为什么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这么说:
: “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结合,比婚姻还要深刻,婚姻具体化了爱、忠诚、奉献、牺牲和家
: 庭的想像。透过婚姻的结合,两个人成为了比他们从前还要更好的模样。他们的愿望,是
: 想要脱离如诅咒一般孤寂终身的命运,不再被公民社会的传统制度排除在外。他们希望,
: 在法律面前拥有平等的尊严。而宪法,同意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利。”
又是阅读能力在作祟
米国的大法官并没有反驳我好呗,我讲的政府保障,就是他讲的"具体化"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6-29 13:46:00
各种断章取义黑云明明就没有支持另设伴侣制 你也可以讲成有既然你们立场 你那句话在回应谁? 鬼喔
楼主: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13:51:00我都讲了,那是在特定情况发生下,我对话的他者你要称他是鬼,我也没意见啦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6-29 13:55:00
前面开头点名黑云 后面又说不是 那你这篇文章到底在冲三小我也不知道了
楼主: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13:57:00这就像是在下棋啦,我估了他后十步,在前面挡起来他的论点当然,这后十步的黑云存不存在,我不知道后十步的黑云存在我脑中,不存在现实要后十步才知道囉~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5-06-29 20:39:00没办法同意周伟航的话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6-29 23:24:00检查别人的定理有无错误怎会说没贡献呢?多少还是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