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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xchen (404 not found)
2024-06-17 23:00:04甲、乙原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中生有a、b两幼子,均未成年,但因乙发生外遇,两人离
婚,a、b的监护权归甲。甲在离婚之后又与丙女交往,丙一直不喜欢 a、b两个小孩,也
不喜欢甲的前妻乙,丙因此与乙女的仇人丁同谋,计画一起杀掉乙。
丙、丁并计画在某日深夜于乙家门口集合,两人一同潜人乙家,由丙抓住乙,丁再拿丙提
供的刀子刺杀乙。到了计画当天晚上,丙依计画在乙家门口等了,未料丁在前往乙家过程
中,超速开车并违规左转,恰好遇到下班赶着回家、同样超速开车于对向车道的甲,甲车
撞上丁车,因甲的车比较名贵,甲毫发无伤,但丁在事故后重伤昏迷(事后确认,倘若甲
遵守速限,那么因为丁也超速,甲、丁两车仍然有几近确定的可能性会相撞,丁仍然会重
伤昏迷)。
丙等了半天等不到丁,决定自己行动,丙先依原订计画翻墙人乙家,看到正在看电视的”
乙”,丙正想拿出背包内的刀子杀乙时,才发现出门忘了带刀子,丙两手空空无法杀人,
忍不住骂了脏话,因此惊动了”乙”,这时丙才发现,其实在家中是乙的双胞胎妹妹戊,
戊看到丙侵入家中,非常害怕,出于保护自己而伤害丙的意思,拿起家中扫把打向丙,丙
被打中数下后连忙逃向墙边,丙正要翻墙逃走时,正巧被戊打中屁股,丙立即从墙上摔下
地面,因而重伤。
请问甲、丙、丁、戊的刑事责任为何?(只考虑刑法典个人法益部分的罪名,不用考虑狭
义共犯的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