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12-1 陈玮佑 民事诉讼法甲上 期末考

楼主: ppoorrtteerr (波特)   2023-12-21 16:21:28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上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陈玮佑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3/12/20
考试时限(分钟):110
试题 :
Ⅹ1 (住所:台北市)列未办理法人登记之K寺庙(位址:彰化县)为被告、其住持Yl (住所:台
中市)为法定代理人,向台中地院起诉请求拆除兴建于A地 (座落:彰化县)上未保存登记之B
屋,并返还A地予Xl及全体共有人,陈称:“A地原为伊祖父Z所有,于74年间同意于A地甲部分
兴建K寺庙。嗣Z于84年间死亡。讵K寺庙于85年间未经Z之 (分割) 继承人Ⅹ2、Ⅹ3、Ⅹ4
之同意,即增建B屋而占用A地乙部分迄今。伊受X4赠与A地应有部分,爰依共有及物上请求
权之法律关系,求为如声明之判决”等语。K寺庙则于言词辩论期日,以:“B屋系部分信徒
自行出资兴建及管理、使用,并非监督寺庙条例第 6条第1项规定由寺庙所有之寺庙财产 (
按:监督寺庙条例第6条第1项:“寺庙财产及法物为寺庙所有,由住持管理之”) ,伊既无拆
除B屋之事实上处分权 亦未据以占用A地。纵或不然, Ⅹ2、Ⅹ3、Ⅹ4实有同意增建B屋,明
知其事而受让A地应有部分,不能认伊为无权占有”云云,资为抗辩。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

1.台中地院就本件诉讼有无土地管辖权?如否,应为如何之处置?此是否因K寺庙已为本案
之言词辩论而有所不同? ( 20% )
2.本件诉讼当事人是谁?其判断标准为何? ( 10% )
3.本件诉讼之当事人有无当事人能力?其判断标准为何? ( 20% )
4.设法院调查证据后,认B屋并非K寺庙之寺庙财产,K寺庙无事实上处分权,得否以K寺庙欠
缺当事人适格为由,驳回X之诉?当事人适格之判断标准为何? ( 20 % )
5.设法院以K寺庙并非无权占有为由,驳回Xl之诉确定。得否再以同一原因事实,起诉请求
寺庙拆除B屋并返还A地予及全体共有人?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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