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11-2 汤德宗 中华民国宪法与政府 期末考

楼主: AsukaMiku (飞鸟吃寿司)   2023-06-09 00:54:04
科目:中华民国宪法及政府
考试时间:112年6月8日15:30~18:30
代码:30224410
教师:汤德宗教授
开课系级:政治政论一必修
考试需知:
1、无需抄题,但应注明题号(评分将以答案卷标注之题号为准)。
2、考试时得参考任何资料(书籍、笔记、录音等),但不得接收或传递讯息。
─、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解释释示:民法未使同性别二人,得为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
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与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有违。试解析(含还原、
批判或补强)其论理(reasoning,Begrdng) (20%)
二、司法院宪法法庭111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肇事驾人强制抽血检测酒精浓度案)宣告道路交
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触宪法第8条之人身自由保障。试解析(含还原、批判或补
强)其论理(20%)
三、司法院宪法法庭111 年宪判字第2号判决(强制道歉二)变更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56号解
释之意旨。请试评论之。(20%)
四、简答题(请注明依据,简要回答)(每题5分,计40分)
1.司法院大法官字第477号解释示:戒严时期人民受损权利回复条例第六条规定以“受无罪之
判决确定前曾受羁押或刑之执行者”为限,未能包括其他权利遭受同等害而应享有回复利益
者,显属立法上之重大瑕疵。其论理基础为何?
2.何谓“国家基本权保护义务”?
3.何谓“租税法律主义”?
4.何谓“应考试服公职权”?
5.“驾车之自由”属于宪法何条所保障之何种自由?
6.何谓“即时司法救济”?
7大法官字第440解释意与大法官字第400号解释意旨有何不同?
8.何谓“资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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