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110-1 王皇玉 刑法分则 期中考

楼主: beccaria0711 (寇莉)   2021-12-10 22:01:49
课程名称︰刑法分则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王皇玉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1.11.12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试题 :
一、实例题
甲男为乙女(8岁)、丙男(已成年)之父亲,甲每天无所事事,整天喝酒,都不管
家里的事情,甲男且将其年迈之 75 岁中风且失智的父亲丁送进老年安养院。由于丁父于
甲年幼时,与外遇对象同居,于甲小学、国中时失联且弃养长达于5年之久,于甲成年后
才回归家庭,因而甲对丁没有任何好感。甲将丁送进安养院之后,便避不见面亦不缴纳安
养费用,安养院负责人 A 多次催缴费用未果后,通知社会局,并且无奈继续提供照护达
一年之久,最后受不了,遂去警察局报案甲弃养丁。
由于甲男每天喝酒,情绪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甲男不但不让乙女上学,还每天用烟
头烫乙女的手臂,并多次以晒衣架殴打乙女,造成其身体新旧伤并陈,且一天只给乙女一
顿饭,某日乙女因为只有吃早餐,傍晚肚子太饿了,吵著跟甲男要东西吃,甲男先对乙女
一阵暴打,不断踹乙女的四肢,乙女只能躺在地上衰号。甲发泄完之后,便换衣出门买晚
餐,而这一切刚好被放学回家的哥哥丙撞见,丙想到自己跟妹妹长期被如此对待,又目睹
妹妹只因为肚子饿就被暴打,霎时间怒发冲冠,到厨房拿刀就追出门外,冲向正要骑上机
车的甲,将朝甲头部砍了数刀,想把甲杀死。丙杀完父亲后,回到家后发现乙躺在地上一
动也不动,虽然紧急将乙送医急救,仍回天乏术,事后经鉴定发现乙是死于长期的营养不
良加上身体不断被殴打所受的损伤。甲则有好心路人送医急救,幸免于死。试问:甲、丙
成立何罪?
二、是非题(每题2分)
( )1、甲男、乙女为男女朋友,而乙女未婚怀孕,已达38周。某日乙女怀疑甲男在外
有小三,遂与甲男理论,甲男对乙女说我不爱你了,乙女情绪起伏过大,突然感到肚子开
始阵痛,此时乙女心灰意冷开始猛力撞击肚子,导致肚内胎儿死亡,乙女应成立刑法第 2
74 条第 1项之生母杀婴罪。
( )2、单亲爸爸甲因经济压力过钜,某日取得其 4岁女儿乙之同意,相约一同服下安
眠药,在家里烧炭轻身,怡巧母亲丙想来家中探视乙,按门铃无人应门,遂报警求助,警
案破门而入急将两人送医,甲最终获救,但乙不幸死亡,甲成立谋为同死,免除其刑。
( )3、甲朝乙的脸部泼洒硫酸 ,因为乙有学过闪电五连鞭,身手矫健,躲过硫酸攻击
而未受有伤害,故甲不成立犯罪。
( )4、甲久病厌世,某日甲拜托大学结交的损友乙在甲最爱喝的可可脆片星冰乐中下
毒,而乙嫌星冰乐太贵,改买一杯大热拿且在饮料中下毒,甲喝大热拿而死亡,乙应成立
刑法第 271 条之普通杀人罪。
( )5、甲与乙结怨已久,某日甲以梯子爬上树去救猫,乙见状立刻将甲爬树使用的梯
子拿走,甲被困在树上达6小时之久,乙之行为成立刑法第 302 条第1项非法剥夺他人行
动自由罪。
( )6、甲退房时将手机遗落在饭店房间内忘记带走,随后入住之房客乙见了手机而据
为己有。乙之行为乃以对物强暴之方式,妨害甲使用手机之权利,故成立刑法第 304 条
强制罪。
( )7、甲发现门上遭邻居乙贴上符咒,经人告知,该符咒的意思是五鬼缠身,近日内
将七孔流血而亡。甲非常气愤,遂向警方报案。乙之行为不成立犯罪
( )8、甲用镰刀将乙的头部砍下后离去,甲仅成立杀人罪而不会另外成立毁损尸体罪

( )9、甲欲杀自己生父,因为天色昏暗,而误以为眼前之人为其父乙,并将其杀害,
始事后发现所杀之人是乡居丙此时甲应成立第 272 条之罪。
聚众斗殴罪之叙述,依照实务见解何者正确?
( )10、第283条聚众斗殴罪之成立,行为人主观上必须要对现场有人死亡或重伤有所
认识。
答案:
XXXX(O)O
X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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