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8-2 王皇玉 刑法总则二 期末考

楼主: jameslin0214 (景美菜逼八)   2020-06-19 15:52:55
课程名称︰刑法总则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王皇玉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0/6/19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试题 :
壹、实例题
一、一方恶霸甲因为对商家A收保护费而发生严重纠纷,某日甲向小弟乙说:“你不管用什
么方法,总之去想办法帮我教训A”。小弟乙恰好最近修习大学教授W的刑法总则,听闻W老
师曾经收到勒索信,遂告知甲想要如法炮制,寄恐吓信给A。甲同意之,并提供甲的帐户号
码给乙。乙果真写恐吓信E-mail,文字如下:“江湖救急!要求不多,2万就好,否则杀你
全家!”并附上甲的汇款帐户。A收到信后,心生畏惧,根据信中指示,将钱汇入甲的帐户
。试问:甲、乙行为如何论罪?(30分)
二、甲、乙二人共同谋议杀害A,二人的犯罪计画如下:“由A之好友甲出面,将A约至篮球
场,二人再将A挟持至偏僻地区后,予以杀害”。2020年6月12日,甲邀约A至篮球场见面,
在A到达篮球场之前,甲想到随后好友A会遭杀害,心生不忍,因而改变心意,不愿继续参
与犯罪,甲当天也没有去篮球场。当A独自一人出现在篮球场时,乙立即持刀挟持A进入汽
车,再将A载到一处偏僻山区予以杀害。乙杀人后,为免东窗事发,遂将杀人的刀子、沾有
血迹的血衣包在一个塑胶袋中,交给女友丙,请丙丢弃到水圳,丙按照乙的要求照做。孰
料警方仍于一个月后,以路口监视器追查出乙之杀人罪犯行。检察官于侦查中,传唤丙以
了解乙之行踪,乙竟于丙前往作证前,唆使丙做出虚伪陈述,丙在依法具结后,向检察官
虚伪陈述6月12日全天都与乙在一起,二人一同前往垦丁游玩,事后检察官发现丙作伪证
。试问:甲、乙、丙之行为如何论罪?(50分)
贰、是非题(一题2分)
1、()公务员甲之妻子乙,对建商丙告知可以获知公共工程之底价,并向丙索取50万元款
项,乙随后利用聊天时向甲探寻底价,甲在不知情之下告知乙,乙并进一步将底价告知丙
,甲、乙成立收受贿赂罪之共同正犯。
2、()甲父要6岁儿子乙将邻居的脚踏车偷来,甲成立窃盗罪之间接正犯,乙成立窃盗
盗罪之直接正犯。
3、()药局老板甲不知乙要去犯强盗取财罪,依医师处方签交付乙安眠药,乙竟然以安
眠药迷昏A而取A之财物,甲成立强盗罪之帮助犯。
4、()甲乙二人同舟遇难落海,两人同时抓到一个浮板,甲为抢夺浮板而撞击乙使乙松
手,乙后来死亡,甲成立避难过当。
5、()KTV店经理甲,交代员工将浓烟侦测器关闭,以免错误警报发生;恰巧当天来KTV
维修电梯的工人乙,于抽烟后随手将烟蒂丢在地毯上,因而酿成火灾,导致客人A遭浓烟
呛死。甲与乙成立过失致死罪之共同正犯。
参、单选题(一题2分)
1、()下列描述何者错误?A 未遂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B 既遂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C
无身分之人可以与有身分之人成立共同正犯;D 教唆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
2、()刑法分则上所规定之某些犯罪构成要件,必须由数人共同为之,始能该当犯罪构
成要件,此等犯罪又称为什么?A 任意共犯;B 必要共犯;C 共同正犯;D 同时犯。
3、()甲知悉乙正在家中,为泄愤而将汽油泼洒于乙宅大门与门口,着手点燃引火,将
乙宅烧毁,乙亦被烧死。甲之行为成立放火罪与杀人罪,两罪为何种关系?A 想像竞合;
B 法条竞合;C 实质竞合;D 数罪并罚。
4、()刑法第199条之“制造、交付、收受伪造货币之器械原料罪”,其性质为何?A 实
质预备犯;B 形式预备犯;C 阴谋犯;D 未遂犯。
5、()依实务见解,下列描述何者错误?A 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参与犯罪构成要件之行
为者,为正犯;B 以帮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参与犯罪构成要件之行为者,为帮助犯;C 以
帮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参与,其所参与之行为,为犯罪构成要件以外之行为者,为帮助犯
;D 以自己犯罪意思而参与,其所参与之行为,为犯罪构成要件以外之行为,为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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