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8-1 薛智仁 刑事诉讼法 期末考

楼主: zouelephant (毛象)   2020-01-08 18:09:51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薛智仁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0年1月8日
考试时限(分钟):120分钟
试题 :
一、某周刊报导,某市政府办理电动车采购疑似发生弊案,参与竞标的落选厂商甲向周刊
爆料,获选厂商乙透过白手套丙向主管公务员丁行贿,丁因而向乙透露招标底价。地
检署以“他字案”分案调查,一个月后因查无实据而行政签结。甲遂对于乙、丙、丁
三人之行贿(刑法122条第三项)、加重受贿(刑法122条第二项)与泄密(刑
法132条第一项)等犯罪提起自诉。试问,甲之自诉是否合法?(25分)
二、承前例,假设检察官改列乙、丙、丁为共同被告侦办,讯问共同被告丙有关担任乙的
白手套、连系丁交付贿款等具体情节,但是未命丙具结,丙也完整交代。然而,审判
中为调查乙之行贿,法院以证人身分讯问丙,丙却对于担任白手套一事表示不知情或
遗忘。试问,法院得否采纳丙的侦讯供述证明乙之行贿犯行?(25分)
三、承前例,侦查中检察官以丁可能逃亡投靠在国外定居之亲属为由,向法院强制处分专
庭声请羁押之。法院认定丁有逃亡之虞,但是裁定命其以新台币五十万元具保,每日
向派出所报到,又命丁在交保期间,非经检察官许可,不得处分其名下不动产及银行
存款,以防止其脱产阻碍追征不法所得。同时,检察官在侦办中发现,丁妻帐户突然
有大笔现金存款,怀疑是丁所收受之部分贿款,遂函请银行冻结丁妻帐户。丁对交保
裁定提起抗告、丁妻对于冻结帐户处分提起准抗告,试问有无理由。(25分)
四、承前例,假设检察官就乙委托丙交钱给丁之事实,起诉乙丙成立共同行贿公务员罪(
刑法第122条第三项、第28条),丁成立公务员受贿罪(刑法第122条第一项
)。然而,检察官无法成功举证乙委托丙交给丁的现金是要求丁泄露底价的对价,丁
泄漏招标底价给乙虽被证明属实,却未被记载于起诉书,检察官遂对丁追加起诉公务
员泄密罪(刑法132条第一项)及公务员图利罪(刑法第131条)。试问,法院
对于追加起诉应如何判决?(25分)
提醒:请考生作答时正确引用法条、学说实务见解,并附具个人理由进行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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