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7-1 颜厥安 法理学 期末考

楼主: onephone   2019-01-08 13:40:21
课程名称︰法理学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颜厥安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9年1月8日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试题:
*可携带未注记之法典
*每一部分将有3题,选答1题(包括该题所有小题)即可;若多答仅以最前面1题计分
*三个部分除非有特别注明,每题最高得34分
第一部分:
1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目的论”与“契约论”的基本要旨。
(2)请比较这两种论证(政治社群正当性之)模式,最主要的差异何在。
2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基本规范”与“承认规则”论的基本要旨。
(2)请比较说明,这两种论证法规范效力之模式,其主要的异同。
3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用任何一种你学到的理论,尝试论证“恶法亦法”。
(2)请用任何一种你学到的理论,尝试论证“恶法亦法”的主张,是错的,或者有重大
   缺陷。
(3)最后请用你自己的判断,做出总结。
第二部分:
4如果同婚法案没有在两年期限内通过,依照释字第748号,“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
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持二人以
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亦即回归民法现在的规定。但是现在
公投第10案主文:“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以及第1
2案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
生活的权益”都获得通过。请运用德沃金与赖德布鲁赫的理论,比较分析讨论:(尤其是
规则与原则;法之概念观;赖德布鲁赫的法概念与法理念)
(1)公投的结果,对于释字748,尤其是前述引述部分,造成哪些法律诠释上的影响

(2)公投第12案提到的“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其范围该如何界定?是否包括
子女与继承?
5请用理论说明以及举出实例的方式,回答下列问题:
(1)法学与社会科学,看待“法则”(rule,法学常称之为规则)的方式有何不同?
(2)法学与社会科学,运用“三段论法”的论证方式有何不同?
(3)“制度性事实”的意义为何?
6请用理论说明以及举出实例的方式,回答下列问题:
(1)法的概念与概念观(the concept and conception of law,以德沃金的理论为主)
(2)赖德布鲁赫公式
(3)裁量命题(discretion thesis,以德沃金批判法实证主义的理论为主)
第三部分:
7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从价值论,尝试尽可能说明清楚,自由主义的理论要点、论证理路,以及其可能
的优缺点。
(2)“伤害原则”有何论证的特点、优点,以及可能的弱点;并请从我国体制当中举一
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8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罗尔斯(John Rawls)“公民不服从”的理论重点以及可能的缺点。
(2)请说明,为何公民不服从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却又与“对法律的忠诚”(the
fidelity to law)有关。
9请运用你学到的,有关“正义论”的各种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出生于富贵之家”,是一种机运(luck),但是我们“凭什么”可以说,这就一
定是一种“好”或“比较好”的“机运”呢?同样的,出身于贫穷家庭,为何一定就是比
较差的机运?
(2)如果出生于富贵之家的A,资质鲁钝,即使也算用功,但是各项成绩很差,也无其
他才华;出生于贫穷之家的B,却天资过人,各项学习成绩极佳,甚至还有运动与绘画的
才华。出生于一般家庭的C,各种能力普通,不特别优秀,也不特别差。我们要如何由平
等论的角度(主要,但不限于,自然与社会乐透natural and social lottery)来看待这
种状况?
(3)以上涉及“机运平等主义”(一种正义论)的关键思考,请你最后针对下面这个问
题,提出你的论证与思考:到底机运(包括自然地与社会的),是“不平等”的来源,因
此需要补偿调整;还是,正因为都是“机运”,所以其实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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