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7-1 孙迺翊 行政法 期末考

楼主: onephone   2019-01-08 13:14:31
课程名称︰行政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孙迺翊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9年1月7日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试题 :
壹、实例题(100分)
一、
甲经营文具杂货店,为了发过年财,购入大量炮竹储存于店内储藏室,预计春节期间转售
牟利,结果不慎引发火灾,火势猛烈,A市消防局到场灌救,先命与甲店附近之五栋房屋
住户全数撤离,再从相邻之乙屋牵引水龙,朝甲店洒水,结果乙屋装潢毁损严重。
(一)A市消防局进入乙屋灌救甲店之行为,性质为何?乙就其损失对A市消防局有无权
利可得主张?其法理为何?(15分)
(二)消防局命撤离之性质为何?丙住在甲屋相隔两栋之大楼,虽在撤离范围,但丙认为
情况尚非十分危急,欲先收拾贵重物品再行离开。就此情形消防局得为如何之处置?(1
5分)
消防法
第19条第1项
消防人员对火灾处所及其周边之土地、建筑物、车辆及其他物品,非使用、损坏或限制其
使用,不能达抢救之目的时,得使用、损坏或限制其使用。
第20条第1项
消防指挥人员,对火灾处所周边,得划定警戒区,限制人车进入,并得疏散或强制疏散区
内人车。
二、
承上题,假设在火灾发生前,消防局已经接获民众检举到甲店检查,发现有如下违反爆竹
烟火管理条例之处,包括甲店储存炮竹数量已超过中央主管机关所定之管制量,却未依法
以安全方式贩卖(违反第4条),也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违反第22条)。依照该条
例第27条规定,上述两种情形,应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应命
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并得予以停工或停业之处分。
(一)消防局针对上述行为开出40万元及50万元罚锾两张罚单,请问消防局之处置是
否违法?(10分)
(二)“按次处罚”与“予以停工或停业之处分”性质为何?(20分)
三、
丁依零售市场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向新北市市场处申请公有A市场摊位一处,预计贩
售自家栽培农产。新北市市场处核准,并于核准函中载明“本处得因政策需要、城乡改造
或已无市场商业机能时,得停止公有市场全部或整层之使用”。丁获得核准后,与新北市
政府签订“新北市市政府摊位使用契约书”,租期四年,丁特意花费一笔金钱布置摊位,
吸引顾客。
(一)未料二年后新北市政府通过A市场所在地区之都市更新案,A市场必须拆除重盖,
丁就其装潢费用之损失可否请求新北市政府负担?(20分)
(二)丁与新北市政府所签订之摊位使用契约书内容如下,该契约性质为何?请依照宪法
解释之意旨附理由分析之。(20分)
零售市场管理条例
第10条第1项
申请使用公有市场摊(铺)位,应填具申请书,向设立公有市场之主管机关提出;经核准
后,应于签订契约之次日起一个月内,加入市场自治组织成为会员后,始得营业。
第22条
因政策需要、城乡改造或已无市场商业机能时,设立公有市场之主管机关得停止公有市场
全部或整层之使用,或得将原摊(铺)位使用人改配其他市场空摊(铺)位。
新北市公有市场摊位使用契约书
第4条
使用人于本契约签订之次日起一个月内,加入市场自治组织成为会员后,始得营业。
公有市场摊(铺)位使用人应按期缴纳使用费及自治组织管理费。使用期限届满尚未缴清
者,不得申请或继续使用。
第11条
使用人有下列情事之一,除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本处应令其
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处3日以上7日以下之停业处分。1年内停业处分3次以上者,终
止契约,并收回摊(铺)位:一、阻挠主管机关办理市场改建或整修工程。二、将摊(铺
)位作为债权担保之标的物。三、规避、妨碍或拒绝新北市政府及本处管理、监督或关于
市场经营状况之调查。四、不配合市场定期全面清扫或消毒。五、有妨害卫生、清洁、违
反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行为。
第12条
使用人有下列情事之一,本处应令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处1日以上3日以下之停业
处分,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1年内停业处分3次以上者,得终止契约,并收回摊
(铺)位。一、营业时间逾自治组织之规定。二、市场内之摊台、货物陈列架及营业设施
未依规划设置。三、摊(铺)位及供出售之物品未排列整齐,超越规定界线或占用通道。
四、非饮食摊(铺)位却在摊(铺)位使用生火器具。五、将摊(铺)位全部或一部改供
其他用途或兼作住家使用。六、在市场外从事设摊营业。七、违反自治组织会员大会决议
事项。八、违反其他经新北市政府及本处规定之事项。
贰、单选题(一题2分,共10分)
一、行政程序法所称行政程序之当事人,不包括下列何人?
  (A)申请人或行政行为之相对人
  (B)依行政程序法参加行政程序之利害关系人
  (C)行政程序之证人
  (D)对行政机关陈情之人
二、行为人受行政罚锾之处分后,于执行前死亡者,依行政执行法规定,下列叙述何者正
  确?
  (A)义务人死亡后,罚锾义务消灭,执行机关不再执行
  (B)义务人有继承人者,执行机关得就继承人之固有财产执行之
  (C)义务人有配偶者,执行机关得就配偶之婚前财产执行之
  (D)义务人遗有财产者,执行机关得就其遗产执行之
三、甲原为外国人,经内政部核准归化后,以本国国民之身分向台北市政府申请社会救助
  。再核准处分非无效之情形下,台北市政府纵怀疑该核准之合法性,亦不能否认甲具
  有我国国民身分之事实,乃核准处分之何种效力所致?
  (A)构成要件效力
  (B)确认事实效力
  (C)形式存续效力
  (D)对第三人效力
四、甲为A公司之职员。当甲在职务上行使B直辖市政府委托A公司之公权力,而因过失
  不法侵害乙之权利时,依法应由下列何者向乙负国家赔偿责任?
  (A)A
  (B)B
  (C)A与B负连带责任
  (D)A、B及甲三者负连带责任
五、甲因酒后驾车,遭警方查获,移送地检署侦办。依行政罚法规定,下列叙述,何者正
  确?
  (A)主管机关仍得对甲裁处罚锾
  (B)主管机关仍得对甲裁处吊扣驾驶执照
  (C)主管机关仅得对甲裁处罚锾,不得裁处吊扣驾驶执照
  (D)主管机关不得对甲裁处罚锾,亦不得裁处吊扣驾驶执照
参、复选题(一选项1分,共10分)
一、依行政程序法规定,有关行政契约与行政处分之比较,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行政契约得由公部门之间相互缔结;行政处分可能以行政机关为相对人
  (B)行政契约有公法及私法两种类型;行政处分必属公法行为
  (C)行政契约具法律行为之性质;行政处分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两种类型
  (D)行政契约之缔结以书面为原则;行政处分之作成不以书面为原则
  (E)行政机关无裁量权时,不得与人民缔结行政契约,但得作成附附款行政处分
二、甲就读某军事院校,与学校之间签有契约,就学期间享有公费待遇。甲于就读期间,
  先因靶场安全设置有欠缺,导致打靶时受伤休学,复学后又因成绩不佳而遭到退学,
  该军事院校欲向甲追讨须赔偿之公费。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该军事院校与甲之间缔结之契约为行政契约
  (B)甲就其打靶受伤所受之损害,得请求国家赔偿
  (C)甲应向该管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D)该军事院校如欲向甲追讨就学期间之公费,仍须另以行政处分为之,甲如未偿
     还,应送行政执行署执行
  (E)该军事院校与甲之间的契约,如有约定自愿接受执行条款,学校须向行政法院
     声请依行政诉讼法执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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