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6-1 蔡季廷 国际公法一 期末考

楼主: ETbaby0415 (外星宝贝)   2018-05-13 03:36:29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蔡季廷
开课学院:社科院
开课系所︰政治系国际关系组
考试日期(年月日)︰107/01/11
考试时限(分钟):140分
试题 :
106学年度第一学期国际公法期末考试题
考试时间:130分钟,必要时得延长之
壹、历史案例题(%)
中国在1920年代被多数国家所承认的“北洋政府”,曾经将数栋建筑物,跟美国的Merchants' Fire Corporation of New York投保火险。其中,有一栋被保险的建筑,是位于武昌市的中国电信管理局所有。在某一次的大火中,该电信管理局被烧毁。损失发生后不久,武昌被称为“国民政府”的政府所控制。不久,国民政府控制了中国18个省份中的15个省份,并请求前述纽约的火险公司,赔偿武昌市该中国电信管理局的火灾保险金。火险公司拒绝后,国民政府遂于1906年开始,设于上海的“美国在华法院”(U.S. Court for
China)起诉该火险公司。于在华法院的诉讼程序中,火险公司向法院表示,原告并不是中华民国的合法政府,而只是一个没有被美国承认为中华民国政府的革命组织。因此,原告不能在美国的法院中,起诉该火险公司。美国的中国特别法院接受了火险公司的主张,而驳回中华民国的请求。
败诉后,国民政府随即将本案,上诉到位于旧金山的联邦第九巡回法院。上诉后不久,美国总统于1928年指派“特命全权公使”,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所指派的财政部长,共同于7月25日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条约”。在上诉审判的过程中,美国参议院还没有批准该条约,但根据美国国务院的电报表示,美国总统已经接受了国民政府所派遣的中华民国代表到任国书。另外,国民政府也接受了美国所派遣的特命全权公使到任国书。
一、请问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的差异为何?(10%)
二、如果妳/你是美国第九巡回法院的法官,是否会撤销初审法院判决,并要求Merchants' Fire Assurance Corporation给付保险金给国民政府?(25%)
贰、假设案例题
如果前一大题中,被美国国务院派到中国的全权公使Augustus Moneypound, 享受着美国咆哮1920年代的强大力,在中国过着相当奢华的生活。不论Moneypound到哪里,都乘坐着1920年代富商最喜欢的劳斯莱斯幻影系列的汽车。由于当时中国汽车非常稀有,所以Moneypound在中国的座车可以横行霸道。例如,任意将幻影汽车停在十字路口、人行道与医院旁的救护车待命区。Moneypound的行为,引起了当时“国民政府”所在地南京警察的高度不满,而对Moneypound开了许多的停车缴费单。但Moneypound都忽略那些停车缴费单。
请问:
1.中国可否坚持Moneypound给付停车缴费单;否则,Moneypound应另外支付罚锾?(10%)
2.如果Moneypound要在南京市政府更新汽车注册证明时,南京市政府可否要求Moneypound必须先缴交停车缴费单与罚锾,才能给他换发新的注册证明?(10%)(假设该注册证明,是行驶在南京市的必要法律文件。)
3.中国可否要求美国使馆0,事先缴纳一笔四万美金的费用,作为美国使馆汽车停车费与罚锾扣缴之用呢?(10%)
参、假设案例题(35%)
Z国和X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作为吸引Z国商人到X国投资的法律手段。后来,Z国拥有80%股份的Carson石油公司,即前往X国直接投资并开采石油。Carson石油公司在开采石油后一年,不慎产生严重的生态污染事件。X国政府表示,依据该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外国石油公司污染本国环境者,得处该公司过去平均利润二到十倍的罚锾,并可要求公司移转石油开采技术。”因此,X国表示课予Carson公司三倍利润的罚锾,且命移转该公司的石油开采技术,但Carson公司不服该处分不愿缴纳罚锾与转移开采技术。
请问:
1.国家豁免与国家行为主义的差异为何?(10%)
2.Carson公司可否就本案与X国所涉及的两个争端:罚锾与转移开采技术,在Z国的国内法院加以起诉?(10%)
3.X国可否在其国内法院,起诉要求Carson公司,赔偿Carson公司污染环境,对X国国内人民所造成的伤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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