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61 姜世明 民事诉讼法 期末考

楼主: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8-01-12 15:54:40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范围:全
开课教师:姜世明教授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三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8/1/9
考试时限(Mins):170分钟
附注:可带法典
试题本文:
壹、
甲起诉主张乙与衣订立A地买卖契约,价金2000万元,已给付订金新台币500万元,乙
不履行之,且主张系争契约有诈欺得撤销事由,甲乃起诉请求乙移转A地所有权(先位),并
声明备位请求返还500万元订金。问:
(一) 若一审判决“被告应移转A地所有权予原告。”如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
就先位请求认定有误,该契约应已撤销而无效。则二审如何审理及裁判?
(二) 若一审判决“被告应移转A地所有权予原告。原告其余之诉驳回。”若被告提起上诉
,如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对于先位声明之判决有误,该契约应已撤销而无效,二审应如何审理
及裁判?
贰、
甲起诉主张乙无权占有其A地,依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请求返还该地。问:
(一) 法院在此诉讼中是否有阐明甲可另诉请乙给付因占有所生之不当得利或损害赔偿?
(二) 若诉讼中乙对甲另诉请求确认甲之所有权不存在,是否违反重复起诉禁止原则?
(三) 若甲在诉讼中提出主张a1、a2、a3、a4,乙则提出b1、b2、b3等抗辩,法官争点整理
后谕知两造仅存在a1及b2两争点,两造同意与否,两造律师皆称:是。
问:其后诉讼程序中若甲提出新攻击方法,是否合法?
(四) 若A地系乙向甲所承租,租期已届满,则在争点整理程序中,就相关返还请求权是否
为争点简化协议之整理对象?若双方同意在此程序仅就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加以审理攻防,
则事后甲得否追加或另诉主张租赁物返还请求权?
参、
甲村中有村民A1、A2、......、A120,各自拥有一笔土地于该村落周围,原各自过著
与世无争、与大自然和谐共存之生活,不料好景不常,某年月日乙化学工厂进驻,产生空
气污染,造成A1、......、A50等50人之汽车锈蚀,各损失新台币五万元整;另所排放污水
造成A60、......、A100等41人之农地遭受重金属污染,而邻近甲村之河流(急水溪)亦遭受
污染,致该流域鱼虾均灭绝。问:
(一) 对于汽车损毁,若A1、......、A50共50人欲起诉请求赔偿,但希望仅由A1负责出庭
即可,您若接受该等人之法律咨询,可告知其以何等方式起诉,较合于目的性?关于工厂
排放污水,其处理流程是否符合环保标准,其相关排放文件、资料,原告得利用何等程序
或证据法上制度取得之?
(二) 对于水污染农地、河流部分,若丙环保团体起诉请求乙公司应为如何之防免污染作为
,诉讼中,丁环保团体分别另行起诉请求乙公司对于该农地、急水溪应分别为如何防免污
染之作为。问:
1.此等诉讼之诉之声明,应如何表明始符合明确性原则?
2.该等诉讼是否均具合法性?法院应如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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