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 刑法(一)
课程性质:
课程范围: 犯罪三阶层理论、未遂犯
开课教师: 许恒达
开课学院: 法学院
开课系级: 大一
考试日期(年月日): 107年1月9日
考试时限(Mins): 120分钟
附注: 可参考小六法
试题本文:
甲和其友人乙近日发生口角,两人翻脸,某日甲决定杀死乙。甲某日持刀前往乙家,因为
乙家院子很大,甲翻墙侵入乙家之后,遇到乙家饲养的狼犬A,A冲上前攻击甲,甲为了保
护自己,只好持刀杀死A,接着甲发现院子中央的房舍有灯光及人声,因此甲乃进一步前
往准备杀乙,未料房舍门口有个地洞,甲一不小心就跌入地洞,甲努力甚久才自行爬出,
因无力气,甲只好回家休息。
第二天,甲再次持刀躲在乙家门口,想要趁乙出门时杀害,未料乙突然驾驶一台高级跑车
回家,乙并取笑甲太没水准,连要杀人都没掌握被害人动态,甲越听越生气,因此持刀冲
向乙,乙随即取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对着甲胸口开枪,因为甲有穿防弹背心,因此子弹并
未造成严重伤害,甲接着悻悻然离去。
第三天甲再次前往乙家杀乙,这次甲决定豁出去,出发前喝了很多酒,陷于酩酊状态后,
到了乙家门口,发现乙正好在门口溜狗,甲冲上去持刀对准乙的腹部猛刺,乙被刀刺伤流
血,但未有造成严重伤害,受伤的乙马上指示另一只狼犬B咬甲,狼犬B非常强壮,甲被狼
犬咬到全身是血,发现打不过狼犬,几无反抗的力气了,甲只想离去,未料乙再指示仆人
放出另一只狼犬C一起咬甲,不久甲就被B、C两只狼犬咬至脚筋断裂,经医治后,也无法
再正常走路(重伤状态)。事后发现,甲抵达乙家门口当时,已经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
请问甲、乙的刑事责任为何?(只要讨论杀人罪、重伤害罪、普通伤害罪或毁损罪)(7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