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社会法
课程性质:法学院相对必修
课程范围:健保 长照 身障保障法
开课教师:孙迺翊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三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7/6/21
考试时限(Mins):
附注:可携带法条与大法官解释
试题本文:
一、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以下简称健保署)依100年修正前全民健保法第32条第1
项“本保险为维护保险对象之健康及促进原住民地区暨山地离岛地区之医疗服务,主管机
关应订定预防保健服务项目与实施办法及原住民地区暨山地离岛地区医疗服务促进方案”
之授权,订立“山地离岛地区医疗服务促进方案”,参加此一方案之特约医疗机构,其医
疗服务以健保特约支出标准之表定点数加成3.5%计算,由全民健保总额预算支付。健保署
欲借此鼓励医疗院所至山地离岛地区提供各项健保医疗服务,使当地居民能在一小时内的
就医交通时间享有基本医疗照顾,远程则希望达到每三千人有一位医师的目标。但有民众
认为全民健保是保险不是福利,上述医师至山地偏乡服务增额之医疗费用不应由健保保费
支应,应由卫服部另编列预算支应。
(一)依照全民健保法,被保险人之权利为何?健保法如何加以界定?
(二)上述民众之看法有无理由?
二、目前身心障碍者参加国家考试,依考选部订定之“国家考试身心障碍应考人权益维护
措施要点”第12点规定,应考人因身体协调性功能不佳或双上肢肢体障碍肌肉萎缩至书写
试卷困难者,得延长每节考试时间二十分钟;第13点规定应考人因功能障碍致无书写能力
及无法使用电脑作答者,得1.以口述录音、录影方式,由监考人员代笔作答2.延长每节考
式时间二十分钟;应考人有上述需求者,于报名时提出申请,经考选部邀集专家审议决定
。有法律系身心障碍学生认为律师、司法官考试第二试有些科目考试时间长达3-4小时,每
节仅延长二十分钟根本不够,其提出两个修法方向:1.得依个案请求,每节延长至多六十
分钟 2.比照适用于高中以下学生之身心障碍学生升学辅导办法第3条规定,申论题/实例
题科目每科加分25%。如果你是考选部部长,熟知国家考试与身心障碍者权益之相关法律
,你会如何评估、决定上述两项修法提案?请附规范依据与理由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