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中华民国宪法及政府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范围:上课所有讲过的
开课教师:翁燕菁教授
开课学院:社科院
开课系级:政治二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4/1/10
考试时限(Mins):170
附注:
不得参考任何资料,三题选两题作答
试题本文:
一、我国从宪法本文到增修条文,监察院之地位已有所改变。惟改革之后,
仍不乏“废除监察院”之议。请试简要说明监察院地位之变迁,
继而申论我国应否废除监察院?可能改革方向为何?
二、今假设国际大学生刊物邀您以极短篇幅介绍我国行政立法关系的特色,
请问您将如何阐释?在传统的总统制、内阁制、半总统制等分类下,
您如何定位我国体制?请试精要申论之。
三、依据我国宪政规范,如何追究总统的法律责任?限制何在?
再者,总统政治责任如何课责之?其制是否有效可行?
请试参酌相关宪法规范与解释简要申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