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21 吴秀明 经济法 期末考

楼主: swwf0909 (snowwolf.whitefox)   2014-01-13 18:45:13
课程名称:经济法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范围:公平交易法
开课教师:吴秀明
开课学院:法学院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4/1/13
考试时限(Mins):110
附注:
可参考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条文,不能参考处理办法
试题本文:
一、公平交易法第24条为该法之概括条款,适用时应遵守所谓“补充原则”,
  并应以“足以影响交易秩序”为违法构成要件。请问
  1.此二原则和要件之意义、重要性、适用方法为何?
  2.请各举一例说明如何适用。
(30分)
二、1.请问何谓公平交易法上所谓之“相关市场”(relevant market)?(10分)
  2.为何要界定相关市场?其重要性为何?(10分)
  3.如何划定“相关产品市场”?(10分)
  4.如何界定“相关地理市场”?(10分)
三、台湾高铁公司因投资某家银行,而规定乘客如使用该银行发行之信用卡购票可享优惠
  (诸如座位升等或折扣),使用其它银行发行之信用卡则无此优惠,请问此一行为在
  公平交易法上评价如何。
  类似优待特定银行发行信用卡之情形,在交易上并不罕见,例如某大型量贩店仅接受
  某特定信用卡持有者可刷卡付帐,其余购买者皆须支付现金等,其在公平交易法上之
  处断是否相同?(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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