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不使用脸部辨识不能进场喔

楼主: bihug (bihug)   2020-07-14 14:32:15
文长先说结论,正式会员提供证明后应即可入场,人脸辨识应该只能是多一个选项。
合约限制的是签约的双方。若想解约,消费者应可无条件解约,有疑虑可找消保官。
1.合约的内容:
合约书第5点(会员权利与义务)、第(2)项:
“会员进入FF时,除因故尚未取得正式会员卡外,应出示以利识别,
未持会员卡者,禁止进入FF。...”
→ 反面推论,持有会员卡即可进入FF。
这也是一直以来FF采行的入场方式中最原始的一种。
2.照片和人脸辨识的不同:
合约书第4点(会员入会资格)、第(2)项:
“凡签署本合约书并经FF审核通过入会,即成为正式会员;
不以有无领取会员卡为依据。会员于收到会员卡后,同意让柜台服务人员照相存盘,
以便于每次进入会所时核对身份。”
首先,既然是正式会员,且提出会员证明(会员卡、APP)以资识别后,
FF无理由不能禁止会员入场。
其次,有人说照片都同意被拍了,不就可以拿来识别?或是人工辨识和机器辨识不都一样。
换个例子来看好了。因为人脸无法隐藏,所以比较容易混淆。
把辨识的对象换成“手”试试。
如果一开始是拍“手”的照片,然后人工核对“照片手”和“本人手”是否相同来入场。
现在改成由“机器”撷取“特征点”,也就是您当初拍的照片中手的“指纹”,来检视。
这样两者对个人“特定化、精确化”的等级,或是隐私的侵犯,还是相同的吗?
更不用提“人工”和“机器”对“个人特征点”的可再复制、转发利用,是天差地别。
3.会员权益改变之告知与同意:
今天FF片面更改入场方式,是否有经一段时间的公告并经会员同意后才行使?
且是否仅为多一个选择的方案,而不是只是单一选项?
而且今天若您同意了,是同意什么呢?有白纸黑字写明只供FF进场使用,不得他用?
若机器方转成所谓“数位码”后,可否再行使用呢?
这些FF都有充分告知并经同意吗?
FF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包含了您的名、证号、信用卡、通讯方式等,
这些若和人脸辨识资料一连结起来,是一笔很有价值的资讯,
但FF却用这么轻率的方式看待和使用这些资讯。
4.违约之解约:
契约所约束的,是契约双方。今天合约所定的入场方式是人工辨识,FF也该受其约束。
若我不同意FF变更入场方式,由于合约限制,
消费者可以选择“以原本合约方式走完”;或是“无条件(不赔钱)解约”。
因为今天违约的是FF,就算要解约,该赔钱的也是FF。
5.人脸辨识的问题:
人脸辨识应是科技的大潮流,但面对庞大的国家或企业,微小的个人团结起来,
也是一股力量,至少让对方利用起来不那么肆无忌惮。
毕竟全世界可以公然毫不考虑个人隐私的地方,应该只有某国和其附属地吧。
连以脸起家的脸书都曾因标记问题被罚款了,
更不论欧洲的GDPR还打算禁止私人或政府的人脸辨识。
6.结论:
“隐私”和“便利”是个人权衡的问题,但这是个人的选择,而不应强制。
就这件事来说,合约内FF本就应遵守原本的方式,
顶多是提供一个“人脸辨识”的选择,要不要使用,应是由会员自己决定,
而不是FF单方面粗暴的决定。
会员保障权益,可以多方反应,包括主管机关和消保官。
※ 引述《bobotaeyeon (*^^*)》之铭言:
: 希望大家能多注重自己的权益
: 我发现场馆安装AI刷脸设备就开始注意此问题,个人认为加入会员时的“拍照”跟“进场
: 刷脸”蒐集脸部特征是二码字事
: 当初合约没讲到要蒐集脸部特征,官网上的合约范本也没有,更没有说要拿会员的脸分析
: 使用。
: 希望此议题不要沉,能够唤醒大家对个人隐私的注重。个人认为要使用可以,前提是“跟
: 会员切实告知”及“再次取得会员同意”。
: 有太多巨巨为了练身体就乖乖配合,健工这样是仗着健身会员不了解个资法,他们是上市
: 公司,大家可以向健身事业主管机关“体育署”8771-1800申诉,主管机关可以罚,有多
: 人反映他们才会重视!
: ※ 引述《dalewang (......)》之铭言:
: : 各位大家好
: :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去了中和健身工厂发现全改了
: : 变成要刷脸才可以进场,柜台人员还跟我说
: : 不使用不能进场喔,这次先容许你进来
: : 之后会请你的业务跟你联络
: : 所以我还是开了我的app进场了!
: : 但我就是不想要使用脸部辨识进场
: : 因为脸部资料也是我的个资,完全没有事先告知
: : 感觉不太舒服
: : 后续业务说不同意使用就不能续约喔
: : 是不是很棒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07-14 14:41:00
原本的约要走完 不然就得无条件解约
作者: peter0726 (江 谢)   2020-07-14 15:08:00
我主张的跟你第4点一样,但是汐止厂就是无限跳针只有赔钱解约跟继续使用两个选项目前我是放弃跟健工沟通,走消保官线上申诉只是目前还没给我回复就是
作者: bobotaeyeon (*^^*)   2020-07-14 17:07:00
作者: johnnyd (lin)   2020-07-14 18:19:00
推!也已经申诉了
作者: kenandrew (浪游往哪儿)   2020-07-14 19:38:00
坐等结果,不过下一版合约应该就会附注同意使用条款了目前要求解约赔款FF应该站不太住脚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20-07-14 20:41:00
推,特别是第2点。
作者: Lukechao (燥芋粥)   2020-07-15 03:14:00
推这篇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20-07-15 14:37:00
合约没规定结果现在进不去 没叫健工赔就算了 还要消费者赔多找点人来走诉讼算了
作者: OverRaven (乌鸦)   2020-07-15 23:35:00
依照美国风气 这状况就打团体诉讼了吧
楼主: bihug (bihug)   2020-07-16 00:44:00
再仔细看过前面文章,感觉旧会员不用再拍照就可辨识进场,那不就表示旧会员的照片已经在人脸辨识厂商的数据库里了?这样未经授权就将个人的照片转给第三人利用,愈想愈不对劲这部分可能就有侵权了吧?恐怕合约到期时,还是得要求FF将会员资料删除,并禁止利用才行。虽然可能只是亡羊补牢了...
作者: BlackAurora (科学家的学徒)   2020-07-16 18:21:00
有没有人要集体诉讼啊,我+1
作者: peter0726 (江 谢)   2020-07-16 20:46:00
集体诉讼+1
作者: casperz (大目)   2020-07-18 09:39:00
没通知就建档人脸+1
作者: meilleur (飘雨)   2020-07-19 12:41: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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