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水肥哥腰带团QQ

楼主: jaannddyy (詹敌)   2017-09-10 05:37:07
法务部于九十年一月六日订颁“法务部所属各检察机关处理假性财产犯罪案件改进方案”
,目的系为解决民事事件债权人利用刑事程序索讨债权,造成检察机关工作负担大幅增加
,无法有效运用刑事司法资源,以提升侦查品质及打击犯罪…
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论起因于借贷、买卖、出租、合伙、投资、跟会、承揽工程、提
供劳务或其他法律行为,性质上都属于私法行为,一旦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财务纠纷,当事
人又无法达成和解,纵然一方因此向检察机关提出诈欺、侵占或背信罪等告诉,如果本质
上只是单纯民事纠葛的债务不履行案件,并没有真正的犯罪行为,自然不能认为债务人有
刑责…
长久以来,由于社会地下经济活动活络,而人民法治观念普遍不足,预防法律纠纷发生的
机制有所欠缺,社会上债权人利用司法机关免费刑事程序索讨债款的情形十分普遍。这种
金钱纠纷案件,通常是性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债权债务纠纷事件。为使刑事侦查机关
受理这种案件,并达成迫使债务人出面解决债务的目的,债权人经常迳以债务人作为刑事
被告,向警察机关或直接向各地方法院检察署以诈欺、侵占、背信等事由提出告诉,欲使
债务人在面临刑事程序的心理压力下,出面解决债务,造成以刑逼债的现象,使公权力沦
落为讨债的工具。…
为了处理各种大小犯罪案件,以维护民众安全,实现社会公义,各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无不
殚精竭虑、卯足全力,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及追诉。然而我国各种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而
检察机关的人力资源极为有限,目前集全国检察官之力,来处理众多之犯罪案件,已经感
到严重不足,若再要求以一般刑事程序处理大量假性财产犯罪案件,检察官为此势必耗费
大量时间精力于假刑案的处理、和解的促成及书类的制作,所消耗的国家资源极为可观,
影响所及,真正犯罪案件的侦办,必因证据蒐集不够周密,调查不够翔实,使被告无法于
审判中获得有罪判决,导致锄奸惩恶、除暴安良的国家刑罚权无从发挥,亦使得社会正义
无法实现,而造成国家资源的重大浪费。举例来说,以法务部所统计最近三年来检察机关
受理之诈欺罪、侵占罪、背信罪等一般常见之财产性犯罪,其中起诉件数八十七年为10,0
06件,占终结件数比例为22.8%;八十八年为9,213件,占终结件数比例为21.4%;八十
九年为7,861件,占终结件数比例为20.1%。其中不起诉件数八十七年为21,073件,占终
结件数比例为48%;八十九年为20,382件,占终结件数比例为47.3%;八十九年为18,755
件,占终结件数比例为48%。以上数据适足以显示经检察机关侦查结果,认为属于假性财
产犯罪案件,予以不起诉处分者,其案件数量约为有犯罪嫌疑而提起公诉者的二倍多,不
起诉处分案件数几乎占全部终结案件数的二分之一,足见这种未涉嫌犯罪之假性财产犯罪
案件,所消耗的国家资源极为可观,亦造成检察人力之重大浪费,更是刑事司法功能的严
重挫败。…
促使民众提升法律观念,杜绝不当利用免费刑事司法程序满足债权之侥幸心理的附带功能
,对于导正社会交易观念及促进交易秩序的正常化,应有正面的催化作用。天下没有白吃
的午餐,任何与金钱有关的交易或营利活动,都有正常风险。如何基于风险预期与风险管
理,预防或避免可能的交易损失风险,是每一个从事交易的现代人应该具备的常识。…
如果不幸发生债权债务之纠纷,因为诉讼将十分耗日费时,可以先借由各地乡镇市调解委
员会,对有纠纷的双方予以调解,一旦调解成立,经法院核定后,该调解书与民事确定判
决有同等效力。此外,也可以透过民事非讼程序,例如:声请法院对债务人发支付命令,
或将本票声请法院裁定,于支付命令之债务人未异议而确定,或本票裁定确定后,都可以
迳行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再者,循民事诉讼程序起诉,于诉讼中如果双方
都愿意各退一步,仍然可以当庭请求和解,以息讼争;或在民事诉讼中获得胜诉判决,确
定后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均不失为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
来源:检察司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09-10 08:16:00
执行命令修法后不是仅具执行力,并无既判力?而且水肥哥可以提确认债权不存在之诉吧?请教一下,若跟水肥哥订购未超过50万,都属民事诉讼法第403条11款强制调解事件吗?若属调解案件,一样是采民诉以原就被之法理吗?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9-10 10:41:00
组自救会来提告啊!绝对不浪费司法资源,而且本来就有诉讼权利啊~ 一告法院就要受理啊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09-10 11:05:00
强制调解在原告还是被告所在区公所申请?请问水肥哥住哪个县市?若依以原就被法理,住金门或澎湖的人,要跑到水肥哥住所或居所县市的法院递状吗?来回机票可以买一个帮派护腕了,QQ告诈欺,检座会吼?检察官伦理规范第13条第2项形同具文?
作者: KellyOubre (Kelly Oubre)   2017-09-10 11:49:00
递状好像一定要被告的户籍地吧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09-10 11:56:00
可是没有人知道水肥哥的户籍地在哪里啊?
作者: iwantfds (云淡风轻)   2017-09-10 13:45:00
放屁告诈欺阿,然后申请转到原告地区法院审判。被网络诈欺还要先查出藏镜人吗,拜托有点知识。诈欺又是公诉罪,让他跑到爽,原告在家吹冷气。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09-10 13:58:00
原po大大说诈欺不成立?可是依据刑诉253,不起诉是检座的裁量权啊!还是原po是检座?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签~)   2017-09-10 14:14:00
告下去水肥就上去靠北帐户被冻结 水粉还会群起围攻自救会欸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9-10 18:35:00
要告的话,检察官有公权力查他的户籍啊
作者: Taiwannapa1 (喇叭)   2017-09-10 23:43:00
公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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