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地方债 陆城市地铁不能想盖就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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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4 16:42中央社 台北14日电
中国官方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近日推出有关城市建设轨道交通的门槛,限制举债建地
铁,大陆城市大量兴建地铁的盛况将暂不复见。
财新网去年11月曾报导,内蒙古包头地铁在8月叫停后,各地方政府发现国家发改委对地
铁的审批停滞,开始怀疑“什么时候能够回到像过去3、4年那样,只要省里市里想建,发
改委松手就能过的‘好时候’?”
这个悬念如今尘埃落定。经济观察报今天报导,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对地方政府对轨道交通的申报以及控制债务风
险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规定,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人民币300亿元(约新台币
138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除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专案外,专案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
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此外,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
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每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
报导引述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卫东表示,以前审批没那么严格,此次大幅
提高标准,背后是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管控的压力。
这份意见也要求,严防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
司或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违规变相举债。
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专案,发展改革部门不
得审批(核准);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应暂缓审批(核准)其新项
目。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近来又浮上台面,市场盛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超过预期。去年11月
中国财政部要求大力清理PPP专案管理库,纠正PPP项目的泛滥问题;今年6月底,中国国
家开发银行收紧对三、四线城市贫户区改造审批,借此减少或暂停给地方政府的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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