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bll135 诉 g6m3kimo一案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4-28 11:46:58
107/1/22 异动删除理由说明(一),因与判决结果无涉,故不另PO文改判
申诉人:bll135
被申诉人:g6m3kimo
申诉板面:poem
一、申诉要点:
板主未对违规事项为处理
二、判决:
板主应删除侵害他人个资之文章
三、理由说明:
(一) 就侵害个资部分,g6m3kimo 以板规未订为由,未对otapa为处分,尚属正当理由
否则即可能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惟板主虽不应于无板规之情形下,对otapa为退文或水桶等处分,
然今个资之侵害已造成,板主除出言制止外,理应更进一步防止侵害扩大,
立即删除侵害个资文章(删除文章并非组务认定之“处罚”,故无罪刑法定适用),
而非放任侵权文章于板上继续存在,此部分板主之处置尚难谓无疏失。
(二) 虽板主对此案之处置有所疏漏,然两位板主亦有意识到板规之不足,
并随即公告修正投票,故应不至于认其有怠职或需予以警告之处。
惟组务认请板众一起投票决定修正案缓不济急,板主应寻求更有效率之处事方式,
更何况对于违法之行为,无论板众认为板规应修订与否,
板主本即应依职权订定罚则处置。
(三) 综上所陈,板主应即刻删除该侵害个资之文章,并尽速拟定相关处置之板规
以防下次又有此类事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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