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四] 对 poem 看板之 g6m3kimo 提起申诉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4-21 22:16:34
※ [本文转录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moon) 看板: poem
标题: [公告] 版规的适用范围? 讨论串
时间: Tue Feb 11 16:23:25 2014
重申一次,本版是诗版.
任何东西都可能会有诗意,任何文章也会有,但是否为诗,的确很难定义,但在本版,
则是由板主判定.
这或许会流于主观,不过,基本上,板主鲜少会去动到这一块.
砍文的原因的确是在“错误分类”,砍文的理由则是板规七,这是一个特殊案例,板规:
7.禁止大量脏话、针对性人身攻击、挑衅、谩骂、引战、无关诗主旨、一行文等闹板文章。
视情节予以警告、水桶,鉴于新诗体裁之形式自由,板主于[创作]选项得以从宽认定,
板友也需为自己发表的创作负责,不应过度挑战板友。遇到不确定自己的作品是否为诗
的情形,欢迎使用[问难]、[求砍]等分类,亦可以选择wisdom(名言佳句板)、haiku
(俳句板)、literature(文学板)、prose(散文板)、hate(黑特板)等比较看看。
板主于[创作]选项得以从宽认定,但是本文并无分类,本版对于有无分类并无规定,但诗
主旨的判定方面,并本文若是[创作],可以从宽,这样我就能判定《浅谈音乐纪元末世的
文学流变》或~心灵BOT 愿景工程(13),或通篇文章皆是个人创作.
如是[情报]或[心得],我就能判定这是板友参加某一讲座的心得分享或情报,我能s并且
继续留于版上.
但是本文没有分类,且附加连结所点进去,只是呈现原文blog,签名档亦再度摆上自己的
blog,所以我断定为无关诗主旨的个版文章.
无分类之文章,并不在板规七所规定[创作]得以从宽认定的范畴,其中疑似广告、相关连
结、内文,都代表版主必须自行分类判断,是否符合本版主旨,如要用无分类文章发表文
章,请让人明确的看出来是首诗,最好不附加任何有广告嫌疑的东西,至于部分版友臆测
我是否有看完完整内文,我的回答是有的,这是板主看完并且做出的完整判断.
至于b版友之质疑我仅以私信回复,纯粹是因为我不想滥用版面空间,所以仅寄以私信回
覆,通信中,b版友认为我应该回复于版上让其他版友知道,加上不少版友推文表示疑惑
,于是我就回了.
这里是诗版,请以诗为主,解释仅此,各位的意见我也看见了,但是本人无意更改此判决
,该篇文章并不会因为在诗版上砍除就消失,基本上,至少在他自己的blog仍看的到
,亦可再发回本版上,但请以[创作]分类,如无,请将相关连结或疑似广告词语修掉,或
者注明为相关创作,否则,依然依照板规七处理.
本讨论串s,禁止回复、另起相关主题,但仍可推文讨论,相关推文串收录于精华区Z-4
-6-13如对于此次判决仍有任何意见,请洽组务(LitService)申诉,此才为正常管道
,请还给诗版一个正常发表诗的空间.
作者: anye (无米巧妇饭)   2014-02-11 16:59:00
我原本想从那篇文章和诗是否有关开始讨论而我看到的是板主完全坚持己见,没有讨论的意思我不认为你做错了,但我认为你做得不好,这事件可以变得更好你这样做是切断了和板友沟通的可能,让自己变得独裁以上是一个板友的意见你是自限不是有限,我不相信和大家一起讨论沟通有这么难如果你在受质询的第一时间就发这篇文说明,那可以省很多讨论大家也不用乱猜你在想什么不是吗?说明后才是沟通的开始吧现在锁文了,你只是出来下一个结论就想结束,这不会发展讨论只是让主观和主观硬碰硬,不会有交集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2-11 17:31:00
由版主判定?大大,这版板规并没有交给你这样的权利……所以你最后的结论只是在表达你没有办法明确的看出他是一首诗罢了这令人怀疑你以后是否仍会用这样的理由删文像是我看不出他是一首诗,或他有附连结之类的
作者: searenata (HauSiaulism)   2014-02-11 18:23:00
觉得他写个垃圾/不是诗砍下去就是了,板主灭世?如果你认为板主有权判定所谓非诗并砍文,我认为你已不适任。不能仅以自己主观判定限制别人的创作/言论自由这个板不是由板主担任总编辑的同人志板规你定的,我之前说过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没有权力基础
作者: sea35 (海35)   2014-02-11 19:49:00
那篇其实很有趣,而且我认为你写文又在诗版混这么久了解读力应该没这么差才对orz,又不是菜鸟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2-11 20:52:00
不要拿着有模糊空间的板规文字打迷糊仗板规七的对象是闹板者和挑战/衅板友者你这样的回应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同样以sea谈的权力基础来说请问本版因“分类错误”和“非诗”而被删除的判决可有前例?至于原文连结,你自己都承认那是原作者部落格了后面又加一句“最好不附加任何有广告嫌疑的东西”用意为何?你当然可以用S锁文的方式来回避质疑继续延烧下去但是这个板,包括我,没有人那么喜欢看到板务文洗板你要不要想想到底为什么你的回应会受到这些人的反弹还有非当事人在小组内是没有什么个案申诉权利的核心的问题就是非闹版的无分类或自订分类文从未在此板受限你要自行解读说板规是如此,并不符合使用者的普遍认知而且你要开此例子,应该要想想后续的影响pariah如果知道自己被拿来救援不晓得会有什么看法.....而且你确定要把这两个放在一起比......?
作者: ctra (流风)   2014-02-12 00:35:00
感觉上板主当久了会厌倦和自暴自弃..那就换人当吧~~不然,我觉得诗板没板主 其实也没差
作者: ailys (アリス。)   2014-02-12 15:06:00
Otapa的文章有比较像诗吗科科。
作者: searenata (HauSiaulism)   2014-02-12 20:20:00
楼上,显然因为病人处理起来很麻烦,所以不处理
作者: ailys (アリス。)   2014-02-12 22:18:00
我只是觉得板主两套标准很微妙。要否修个板规七加注有病的难处理的除外?否则不要一直拿板规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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