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 对 poem 之现行板规提起程序无效之诉-1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8 20:43:46
※ [本文转录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爷) 看板: poem
标题: Re: [公告] 版规修正草案(4/18增修)
时间: Fri Apr 18 19:49:11 2014
刚刚到文学小组(Litservice)进行申诉案,
同时到更上一级的国家研究院(AboutBoards)看了一下
发现现行板规的修订案程序不符,包括我担任板主时期制定的板规亦同。
根据 SYSOP 板的站规 #1348aPLp ,板主有制定板规的权利,但是和小组组规、群组
组规等牴触者无效。
国家研究院群组置底组规明订:各板修改板规时,应于各小组报备,并经小组长审核。
这虽然是上一位群组长时订下的规矩,但在新任群组长 Zuyi 并未修订下仍然有效。
这是历史共业,过去几年间几位板主用以执法的板规显然都不具备合法性。
我想已经不用再和包含两位板主在内的任何人争执没有明订处罚条例的板规七何以能
用来处罚,又或者站规到板规有没有赋予板主定义什么是诗主旨权利这类的问题了。
现任板主群应该先向文学小组进行修订板规报备提案,同时思考在目前板规不合法的
情况下要怎么为这几年来的处分进行善后工作。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4-04-18 20:16:00
此非正式组规,组规总则中并未明订,文学组务版也无任一版版主报备申请,更遑论未经报备之规则不具合法性.况此规则之中,请小组长执行,在任内版主并无人收到通知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8 20:23:00
程序正义问题,这个历史共业看小组长怎么裁决吧。有可能小组长没注意到这个群组公告,所以先前没有执行,但不意味这个群组公告是无效的。(即使换过群组长)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4-04-18 20:28:00
相关条文请自行至组务申诉,此文无关诗主旨,亦非正当申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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