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 对 poem 看板之 g6m3kimo 提起申诉-5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8 18:54:55
※ [本文转录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lifedoctor (寂寞学会游泳)
标题: Re: 晚点回您
时间: Fri Apr 18 01:51:45 2014
※ 引述《bll135 (洪爷)》之铭言:
: 我自己的看法:
: 3.假设您和他商议后再做更改,那就和我去信予您后 g6m3kimo 才删除 otapa
: 公布我个人资料的文章一样,请问如果我没有自删文章来保护自己,也没有去
: 信予您,板主群就除了口头警告之外不会有任何动作了吗?
: 这是我的疑惑。
既然版上目前多数板众的共识是倾向检举制,
只要当事人有申诉的动作,我们就势必会处理,
当事人若无主动申诉,之前或有无法可管的窘境!
但这次板归七增修后,经我和g板主讨论后,
已把大多数可能违规或会影响其他版友的不当状况列进去了,
不过你的意见我听进去了,尔后若当下有因版规并未规范,
但实施已影响版友个人权益的状况时,
板主将视状况适度援引其他条文作为处理,
以维版友权益。
: 4.虽然你们已经在讨论了,但板规七问题一样让我质疑板主群的做法。
: 我充分怀疑板主群在看板文化维系和秩序维护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中间的
: 问题同样包括在板规讨论出现结论前任意以 s 标记强行锁文,也包括把没有明
: 确裁罚标准的板规七上无关诗主旨的文字援引作为判罚的标准。我怀疑该位板主
: 除却在板务上,在试图最低限度遵循并维护板规、不随意解释上也无所用心。
: 刑法分则第四章中谈“渎职”有这么一条:违法执行刑罚罪。我充份怀疑一位身
: 兼警察、法官和大法官三者,但除非自己想动,否则不主动作为的人是否还适宜
: 继续待在这个位置上做任何事情。
: g6m3kimo 当初以自行过度解释的方式延伸板规,本身就有问题。那时候没有被
: 提到组务板去,现在我会连带向小组长提一提。做为参考。
: 5.如果您对第二、三点没什么意见,那么我明天就要写一封吃案申诉到组务版了。
: 当然,吃不吃案不论,板友说一动,板主做一动一样是有问题的。
: 这点不论我是不是前板主都毫无疑义。板主也没有必要接受任何人下的指导棋。
: 我认为板主面对申诉时应该倾听诉求,同时依照板规处理申诉案,而非试图压
: 下谁的火气或要用什么样的方式轻轻揭过。该做的事情应该要做,这是基本的
: 法治观念。
到组务板申诉部份,我原则上没有意见,
因为g版主本身应该也有心理准备!
不过以我的立场,我不认为他有吃案,
因为我认为他是在有第二位版主之后,
基于尊重版主群下,打算研议出共识再做论断,
所以时效上不比一人版主时,这点我还是得替他说话。
而且他的意见也是维护你的,
不过最后实行方式可能并无法尽如人意就是了。
: 这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相关的罢免案能否成立,我们可以留待小组长判定。
: 祝 好
: bll135 敬上
尔后有问题仍请不吝赐教!
祝 好
板主 life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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