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 对 poem 之现行板规提起程序无效之诉-4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8 20:44:00
※ [本文转录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爷)
标题: Re: [公告] 版规修正草案(4/18增修)
时间: Fri Apr 18 20:43:19 2014
※ 引述《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之铭言:
: 1. 公告#1JJ-SX4e已载明版规修订期间,版务相关讨论请用推文.
这部份我没问题了,在此道歉。
: 2. 看板并无认可版务文可开新文讨论,请等待相关规范修正.
请修正。判决须有法源。“无关诗主旨”此一判决理由已多次被你滥用。
这次我违规在先,没什么好说的,
请慎用板规七,勿自行滥用职务,扩大板规解释空间。
: 3. 原文你已于组务提出,看板版规是否应组务公告而不具备合法性,属于组务范畴,并不
: 属于版务范畴.
这同样是板务范畴,你可以进行报备手续。但既然你认为这是组务问题,那么我们
便到组务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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