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吓阻"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没有去犯罪的人并不等于有被成功吓阻
没有去犯罪,可能只是因为他个人没有犯罪的需求、教育良好、有道德、
自己的罪恶感和清白需求就已经很好的压抑了犯罪的意志
而有去犯罪的人,则是直接证明吓阻功能失败了
否则如果成功吓阻了,他也不会去犯罪
是否有一种统计调查可以调查的出来"没有去犯罪是因为刑罚的吓阻功能"
观看刑罚的人会恶心、会吓到,可以直接等于"不去犯罪的动力"?
所以我觉得刑罚的吓阻功能根本就是一种想像、幻觉
※ 引述《massacre (该换暱称了@@)》之铭言:
: 刑法的处罚目的本就不是为了解决犯罪问题吧
: 处罚的目的应该是吓阻
: 有句成语叫做 "杀鸡儆猴"
: 让意图犯罪的行为人了解 犯罪是要付出代价的
: 且量刑必须要符合比例原则
: 例: 某人在路上偷摸女生屁股 成为现行犯被抓 直接枪毙
: 某人在便利商店都东西 成为现行犯被抓 直接枪毙
: 某人去持枪抢劫并杀害人质 成为现行犯被抓 直接枪毙
: 很明显性骚扰跟偷窃被抓就枪毙 是不符合比例原则的
: 这也是有生物学依据的
: 巴洛夫狗听铃声会流口水的实验
: 行为人犯罪就被处罚 ==> 如果每个人都认同 就不愿意犯罪了
: 而不知道自己是犯罪的 如青少年犯罪 就多处罚几次 就知道了
: 当然也是有少部分例外
: 例:癌症末期的病人 只剩下几天的命
: 不管是烧杀掳掠都无所谓 有没有被抓也无所谓
: 反正都死定了
: 以前的做法还有 连座 诛九族 也有一定的吓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