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找了租车公司要租几天的车。
签了合约后付了租车费与事故保险后就把车开了回家
7月11日我开车走在外侧车道直走,却被突然切出车辆给撞击侧边。
被撞到后车主立刻下车查看,坐在副驾驶的C小姐是他的太太,她向我们坦承这次车祸是他
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大,毕竟他们把车开出来的时候没看到我们,所以才导致了这场车祸
。
之后,我们把周边被撞击到的部分都用手机给拍了下来,马上打给了租车公司说明了状况。
在租车公司的要求之下,我把自车与对方车辆的撞击部位都拍照传送给租车公司。
警察不久后也来到了现场,跟我们做了擦撞时的车子位置、撞击部位、车牌号码等资料的确
认后,我们便开始等待交警的到来。
交警来了以后我们也再次确认了一次车祸现场,并且在纸上大致上画出了发生车祸的瞬间。
等我们做完了笔录之后,警察向我们询问说是否双方都有保险,我们都回答了说:是。也因
为这样,我们也在笔录上签字说由保险公司来解决这问题。
签完笔录后不久,C小姐走向了我们,表明自己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是驾驶人J先生的
伴侣。她再次向我们坦承这次车祸是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大,毕竟他们把车开出来的时
候没看到我们,所以才导致了这场车祸。
互相留完对方的基本资料后我们就离开了。
晚上回到租车公司处,给他们检查了车身的毁损程度后,租车公司告知,因为在租车时买的
保险只有涵盖车体损坏的部分,根据契约上的条款另外的车子折旧损失与营业损失也需要由
我们负责,也跟我们说明说这部分是要由我们自己来跟对方来求偿。租车公司随即跟我们收
了三万多台币来赔偿这两方面的损失,并开了发票给我们。
晚上回到了家,用手机联络上了C小姐,把发票与租车合约等文件的资料发给对方后,C小姐
便说接下来等待交通事故的肇事责任分析,需要等候一个月。
之后的几天C小姐给了我他们保险公司的承办人Y先生的电话,我们便开始等待判决结果的出
炉。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我便再次的联络了C小姐,询问肇事责任的判定结果是否已出炉,得到
了还没出来的回应,便再等了一个礼拜。
一个星期后我上网查询,当我查询的时候便发现此案已标示为已判定,便再度传了讯息给C
小姐询问此案。C小姐跟我说可以跟Y先生联络后,我便打电话给了Y先生。
与Y先生接通到电话后,我便告诉了对方姓名,表示是C小姐介绍的。Y先生在查询完相关事
务的资料后,却跟我说我无法从C小姐的保险公司处得到任何的赔偿。Y先生说这是车主(租
车公司)与C小姐的问题,我因为不是车主的关系便无法介入,甚至也跟我们说要这笔钱的
话只能告对方。
从Y先生的态度中也能感觉得出来对方不想赔偿的心态,我们便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后我们便把此事告知了C小姐与J先生,希望他们能与自己保险公司讨论此事。
我现已经付出三万元赔偿金给租车公司,但很明显的肇事责任不在我,行车肇事责任却被警
察写出息事宁人等于结案的结果,赔偿却无处可讨,请问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这样真的就
没办法跟对方或是保险公司求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