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关于妨碍名誉侦查庭的问题(告诉人)

楼主: innyboy (印尼男孩)   2020-02-16 11:12:15
去年九月玩网络游戏遭人辱骂因此提告
昨天收到了桃园地检署的侦查庭传票
我人在高雄 案发地点及报案地点都在高雄
但对方在桃园,请问是否可以跟检察官提出移转管辖?
然后开庭的时间是星期四,我实在没有时间北上
是否可以打电话跟检察官表明我附上的截图证据已很充足,当时警察笔录也问很详细了
无其他想补充的,故想请假?
我印象中除了案件的被告之外,告诉人是可以不用到庭的对吧?
有请各位大大解答~
作者: anedo (鹫岭之魂)   2020-02-18 09:04:00
要看被告的犯罪地在哪。不是你认为案发地才算。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0-02-19 14:15:00
可以请假 但告了人 侦查庭又不去厘清 不就等于承认你告爽的吗建议你到审理阶段后再考虑请假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师)   2020-05-10 22:17:00
告人还嫌麻烦 请诉讼代理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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