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被前立委控告妨碍名誉 开侦查庭

楼主: metsuan (鲁肉饭)   2020-02-08 08:23:59
真庆幸开侦查庭前偶然发现这个版
我因为在PTT桃园版po出下面的文章被前立委控告妨碍名誉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576704367.A.4A1.html
请问我开侦查庭时依据看板治底文的教学把持着以下原则
1. 简单应答
2. 主张这是在讨论公共利益
3. 这非指名道姓针对特定人物
这样就可以了吗?
还有因为我有去警局做笔录
因为那时候脑子还没做好准备有点紧张搞不好有说出有疑虑的字眼
请问警局的笔录会在侦查庭下的笔录会落下什么弱点被抓出来
才会需要再开侦查庭而非直接行政签结
另外请问我文章内有出现的人名是否可以全部轮一轮把我告一次?
谢谢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2-10 06:46:00
侦字会不起诉/起诉*缓起诉,他字才会行政签结开不开侦查庭是检察官决定的,这样回答可以了提告是权利,有没有成案是另外一件事反正你只要有提告了检警都会调查这案子若不起起诉,又被其他人告,就把不起诉书影印寄给后案的检察官,然后你就会在收到第二份不起诉书或者直接被签结掉(取决于一开始分案时给的字号)不想答或怕答案有疑虑可以直接说这题缄默我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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