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咨询] 妨害名誉刑附民

楼主: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5-04-29 23:47:46
※ 引述《v3su (请让我民乐透)》之铭言:
: ※ 引述《LawsuitSugID (网络诉讼咨询板匿名帐号)》之铭言:
: : 文长,请耐心
: : 刑事第一庭开完了,简易判刑
: 是指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是吗!?
: 如果是,内文又提到是"简易判刑"
: 那怎么会有一庭结束?!
我猜是检察官认为事证明确,向法院声请对你简易判决处刑
案子进到法院后,法官用准备程序或讯问/调查程序开庭,
想说先找来问然后移调看看
即使不确定罪名,但总之先开准备程序询问被告的意见并不少见
这要看法官个人的作法而定
简易程序必要时法官依然可以传唤被告以理解案情
这有几个原因
第一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这么做
符合直接审理原则,何况书面审理本来就是例外。
第二 了解案情,让被告和告诉人都有机会当庭陈述
其实有时书面资料不充足,尤其简易判决处刑更是如此。
警询和侦查笔录通常做得很制式化,
法官有心当然都找来问一问比较快。
第三 顺便当庭移付调解,若在上班时间内调解成立本件就有机会当天结案。
: 通常简易判决是直接收到法院寄达的判决书,没有任何开庭动作
: 除非是两造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检察官的声请,收到公文提出异议
: 或是承办的审理法官觉得有必要进行答辩,或听取被告的陈述
: 才会进入法院的辩论庭
: : 也可以跟各位说
: : 只要认罪,一庭结束
我想原波想说的是一审结束。
认罪当然一审就结束了啊,
刑事诉讼流程的终点就是达致一个有罪或无罪的结果
这是再清楚明白不过的事了。
然而到底要不要认罪,当事人本来就要自己衡量。
对有些人来说罚金可以了事的轻罪
他愿意承受认罪的成本
基于万恶的诉讼经济
被告出于自由意志与个人利弊得失的衡量希望认罪,
法院似乎也没有拦阻的理由。
必须提醒一点,请在清楚理解认罪后无形的效果之后,再行认罪。
这和民法上的认诺很类似,基于被告个人的考量而认罪
可说是出于被告个人的自由意志。
日后若要上诉,可能会让二审法院对于被告有疑问。
上诉审可能会问被告,“如果你觉得自己无罪,为何一审还要认罪?”
认罪有两种,
第一干脆地当庭认罪被动等法院判决,
或者第二是当庭请求和检察官做认罪协商。
只要不是极受社会瞩目,
妨害名誉这类属于轻罪,如果不是累犯,
要声请认罪协商是有可能的。
认罪协商和被法院判决有罪的效果稍微有点不同
这部分有点复杂,先不谈。
另外
调解成立和认罪与否并不必然有关。
起诉罪名是告诉乃论的类型,这种情况之下告诉人可以撤回告诉
只不过,
众所周知提告公然侮辱者多半意在以刑逼民,
所以和解拿到一定数额的赔偿后,
就会有比较高的机会撤回告诉,让刑案了结。
所以基本上,
调解成立的重点只是意在增加告诉人撤回告诉的机率。
达成调解不等于原告必须认罪。
: 如上所说,简易判刑怎么会有一庭结束的问题??尤其是妨害名誉
: : 但原告律师似乎有提到他们有附民
: : 但当庭法官没有提到附民内容
: : 我不知道对方何时附的
只要知道对方有提出任何东西,答辩状、声请状、附民起诉状,
都可以当庭要求对造提出附民缮本。对方有这个义务。法院也会督促对造提出。
发现对方少给你什么资料,可尽量表达。
(当然,你也有义务在提出资料时准备缮本。)
如果你不想等,想早点看到附民状,
建议你向书记官声请(你,也就是被告)要阅卷
(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项,被告有阅卷权)。
方法:递状或打电话问该股书记官何时方便。
阅卷的意思就是,把卷宗影印回家,
让你有充足的资料可以攻击防御,准备答辩事宜。
没有意外的话,附民状会在卷内。
但是如果原告没提出附民状,他也可以口头提出声请,
只是要他之后得补正相关要件,你也得等。
当然对他来讲,他拖个两下不会死,你确实是比较焦虑的一方。
最好的情况下,是你委任一位律师。
因为刑事诉讼当中的阅卷权,对被告有怪怪的限制,对律师没有。
委任的方法很简单,向法院提出委任状就行了。
此外,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不能委任律师只阅卷。
委任的权限和报酬的约定和给付方式是你和律师之间的事。
: : 法官只有说当初法院询问是否先调解
: : 被告愿意,你们没答应
: 所以您们开的是辩论庭是吗?!而非简易判决?
: : 但对方律师又说都可以再谈
: : 回去问原告能不能亲自调解
: : 因为如果是他来谈一定不成
: : 法官说等他回复才会下判决
: 但是您不是说了"简易判刑"?那为何法官会说等对方回复再下判决?
大概是若原告拒不调解,法院当然就直接就刑事部分下简易判决。
原则上法院当然都希望案子可以调。
尤其如果是妨害名誉的案子,通常法院都会希望可以调调看。
其实要不要和对方和解你是有选择的,
你得自己衡量当中的利弊得失,不见得要完全按照法院给你的意见。
理由很简单,法院考虑的是两造,
不能只站在你或者只站在原告的立场。
总之
对你最有利的方案得由你自己来决定。
: : 但我对和解绝望,有点是死结
: : 对方觉得我是受人指使
: : 说出来才是原谅唯一条件
: : 确实没有,我不知要说什么
: : 对方似乎是所有程序都要走
: : 突然发现民事似乎比刑事难
: : 我会在刑事判后才收到民事吗
: 不一定,因为刑事归刑事,民事归民事,判决法官跟民事裁决法官是不同人
就经验而言,刑事案件两个礼拜内就要审结,
简易判决处刑更快,因为不用再开庭了,所以判决写写就赶快结案。
等原告提出附民声请状,大概也要一两周吧。
所以实际情况很可能会变成
(一周后)原告提附民状->
(二周后)刑庭法官审结裁移民庭->
: : : :
: : : :
(N周后)民庭开庭
: : 是不是要写答辩
: : 没请律师民事是否很惨
如果你有这个担忧,那么为何不愿意委任呢?
: : 答辩一定要是具体证据吗?
: : 自己有诚意尽所能和解
如果你不想继续和对方周旋,想和解
不管是在刑事移调或者后续民事审理的阶段
直接明确提出一个你可以负担的具体价额,
如果法官也认为合理,很有可能(只是可能)也会劝原告接受。
和解与否的利弊得失,你得自己衡量。
: : 对方一直觉得是指使这些可写吗
: : 对方如果要求天价
: : 双方社会地位有落差会怎判
放下你的恐惧,暂且思考看看,
如果你是个和两造都无怨无仇的法官会怎么判?
: : 这种妨害名誉的民事是简易吗?
适用程序的种类是以诉讼标的价额来分别,简单的判别方法
10万内- 小额程序
50万内- 简易程序
超过50万 - 通常程序
超过150万 - 可上诉第三审
最后,你问了这么多的问题,这些事情都是专业,
交给专业,你可以问,可以让你安心。
而且这个专业的人,
是法庭里唯一只以你的利益为优先考量的人。
所以你真的不慎重考虑委任一位律师吗?
他可以替你解决的问题,
或许包含了整个诉讼带给你的未知和恐惧。
: 妨害名誉算是很简单的刑事,实务上我还没遇过有所谓的一庭结束这种问题
: 都是简易判决,连辩论庭都没有,而是直接寄发判决文。
: : 民事似乎开很多次庭
: : 或是看诉求标的
: : 是否漫长的一年都要面对…
这个不会拖太久,看情况可能是简易庭办理,
不过也许一来一往也许是会需要几个月。
庭期不是想排就排,也要法庭有空档。案子多到快爆炸挤不进去是法院的常态。
: : (下次可以排版一下.......)
: 妨害名誉的民事调解,会先收到法院的传唤通知,会先安排至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
: 如果两、三次调解不成功,就会直接交由审理的法官直接裁决
: 以上是我工作的实务经验,或许您的情况跟我所遇到的不同
: 我是第一次看到妨害名誉这么复杂
民庭妨害名誉的案件不是不可能开庭多次,
不过通常会有诉讼标价额很高,或者基础事实或法律关系极度复杂等原因。
以上谈的都是通常的情况,不过总是会偶尔有其他意外。
站稳已知的坦然做好准备,其实就好了。
作者: v3su   2015-04-30 02:51:00
已讯息告知原委。推专业!!
楼主: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5-04-30 03:08:00
就聊聊而已....不过事实上,波文不交代清楚事情的背景这样会导致再怎么认真回答都对原波帮助很有限。
作者: v3su   2015-04-30 03:47:00
大多求助的都是法律较为不熟悉,所以发文比较不懂完整表达所以大多会是在信件沟通时,了解原委以及知道如何帮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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