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在撰写版规,
有鉴于近日各版讼棍有出没倾向,
想在版规内增加条款保护板友。
大概的想法如下:
以效力来说,当然是
法律>站规>版规,
但是因为之前在八卦版有看到某个人的签名档下有写类似
"任何关于本人文章的回文以及推嘘文,本人都放弃提告的权利以及动作",
所以在想是不是有办法可以在版规增加类似
"于本版发文者,视同同意放弃 该文章的推/嘘/回文 的
善意使用者之法律提告权利及动作"
当然,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 要是真有恶意谩骂,污辱,名誉伤害及恐吓等的文章,
该怎么处理?
不过想到恐吓等比较严重的是公诉罪,这个效力就比版规大太多了
第二个就是善意使用者的判定标准?
现在的想法是只要没有违反版规"违反善良风俗,恶意人身攻击"的判决,
都视作善意使用者。
也就是说,这个条款就变成"版主说他没违规(人生攻击等),你就不能告人"
有点类似这样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