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咨询] 板主明知没违规却公告水桶周知 是否诽谤

楼主: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4-03-01 11:28:57
※ 引述《kyokan (京都の健です)》之铭言:
: 我也就我的法律专业和对法律的认知简单回应,
: 以免不特定人看了这篇之后以“被判水桶”为由告人妨害名誉。
: 首先,被判水桶这件事是事实而非抽象,所以本案很清楚要告也是诽谤而非公然侮辱,
: 合先叙明,
: 诽谤的要件有三:
: 足以毁损名誉、指特定人、及故意,
: 被判水桶这件事是在ptt这个社群上的一种社群规范,
: 是当初在注册时就被加入者所同意的使用条约,
: 在违反使用条约的情况下被判水桶,是当初合意使用下的一种发展可能,
: 顶多代表特殊帐号的使用者有违反使用条约的情形,
: 而难以该当毁损名誉。
: 即便水桶的人是特定使用人,且退万步而言,水桶的确足以该当毁损名誉的要件,
: 被水桶的人要举证版主确实是故意要毁损其名誉才将其水桶,
: 但版主只要主张依站规行事、在其主观中水桶和毁损他人名誉无关、
: 水桶乃根据版规所为之行为,原告在加入时亦同意此一行为规范,即不会该当诽谤。
: 此外,诽谤亦有犯罪阻却事由,
: 一是能证明其为真实,
: 例如某人乱版,版主依自身主观判断有乱版行为,而判其水桶,
: 只要证明乱版行为确实存在,或一般人皆得以判断此乃乱版行为,
: 即该当犯罪阻却要件。
小弟也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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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觉是有盗版嫌疑 为求看板不受有心者利用 即以删除推文内容的方式
并加注请板友勿利用买卖置底专区贩售盗版
请问这样违反妨害名誉罪章之情事吗?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3-01 11:57:00
你是在讲卖的人在卖盗板 还是在讲卖的物是盗板 有差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4-03-01 15:31:00
话说版主这个案子出庭了没??
作者: musoutensei (无想转生)   2014-03-16 20:13:00
一楼有差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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