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yokan (京都の健です)》之铭言:
: 我也就我的法律专业和对法律的认知简单回应,
: 以免不特定人看了这篇之后以“被判水桶”为由告人妨害名誉。
: 首先,被判水桶这件事是事实而非抽象,所以本案很清楚要告也是诽谤而非公然侮辱,
: 合先叙明,
: 诽谤的要件有三:
: 足以毁损名誉、指特定人、及故意,
: 被判水桶这件事是在ptt这个社群上的一种社群规范,
: 是当初在注册时就被加入者所同意的使用条约,
: 在违反使用条约的情况下被判水桶,是当初合意使用下的一种发展可能,
: 顶多代表特殊帐号的使用者有违反使用条约的情形,
: 而难以该当毁损名誉。
: 即便水桶的人是特定使用人,且退万步而言,水桶的确足以该当毁损名誉的要件,
: 被水桶的人要举证版主确实是故意要毁损其名誉才将其水桶,
: 但版主只要主张依站规行事、在其主观中水桶和毁损他人名誉无关、
: 水桶乃根据版规所为之行为,原告在加入时亦同意此一行为规范,即不会该当诽谤。
: 此外,诽谤亦有犯罪阻却事由,
: 一是能证明其为真实,
: 例如某人乱版,版主依自身主观判断有乱版行为,而判其水桶,
: 只要证明乱版行为确实存在,或一般人皆得以判断此乃乱版行为,
: 即该当犯罪阻却要件。
小弟也来咨询一下
去年小弟曾任国考板板主 有管理买卖置底专区之责
一日发现在买卖置底专区出现下列推文
推 XXXXXXXXXXX:【卖】破解吴氏日文3万速成课自编教材,只要1.2折!██ 06/18 18:10
→ XXXXXXXXXXX:24小时学会精准阅读翻译所有现代日文,只要会50音!██ 06/18 18:10
→ XXXXXXXXXXX:强效速效精确详实,露天拍卖:光速日语,只要3600元!██ 06/18 18:11
推文讲明了破解某著名补教业者的课程 还自编成教板 以极低之价格欲贩售
第一直觉是有盗版嫌疑 为求看板不受有心者利用 即以删除推文内容的方式
并加注请板友勿利用买卖置底专区贩售盗版
请问这样违反妨害名誉罪章之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