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1R49K1BB (Hsinchu) 判决失当(第3封s板主回信)

楼主: Judith1224 (Judith)   2018-06-10 18:54:18
※ [本文转录自 Judith1224 信箱]
作者: snowtoya (该叫雪阿姨了)
标题: Re: [通告] 针对Hsinchu板 #1R49K1BB 对本人之判决提出申诉
时间: Sat Jun 9 07:01:43 2018
你一直争论每周的定义满没意义的
板规和投票文字上纵略有差异,当然还是以板规为主
况且板规的脉络一直都是以天为单位
像板规中所谓的"一个月"一PO,后面都有注明就是30日内只能PO一篇
例如6/8 po了一篇广宣文,下次就要7/8才能再po,而非7/1
合购文等、共乘文,也全部都是以天为单位
新闻文当然也是承此脉络,没道理和别人不同
再者新闻文就算写每周(7天),同样也是表明了7天内只能PO一篇
现在一直要争每周的定义,明显完全是事后找理由硬坳
然后累犯的部分,我先前其实没看懂你举的fish0019的例子
后来我终于弄懂是你会错意
第一,发第二次警告公告的当下,其实我没发现他是累犯,因据前一次水桶已隔数个月
且前次水桶时,我的公告标题是"水桶名单"
使我无法直接在板上以/搜寻到此人被处分过
我也不可能就记住所有我处罚过的ID,如果那时有发现,就会以累犯加重处罚
第二,文中所谓“因先前未处分过此类言论”,
是指我过去不曾以板规四.4去罚那种形态的违规,因而从轻量刑
并不是fish0019过去没有犯过这样的错
但你的案子不一样,当时才刚修改新规定,公告又已置底超过一个月
还特别注明了会处分累犯,自无从轻量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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