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4]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jerry11006之处分

楼主: s960501 (号称128的人)   2018-06-06 15:41:27
※ [本文转录自 s960501 信箱]
作者: s960501 (号称128的人)
标题: Re: 退回文章((已被jerry11006删除) <s960501> 6-1)[问题] 检举用的
时间: Sat Jun 2 16:51:06 2018
※ 引述《jerry11006 (_"_)》之铭言:
: ※ 引述《s960501 (号称128的人)》之铭言:
: 除了跟高雄板乡民问安,以下的文章我实在看不出跟高雄板有何牵连。
: 最两句,你明显知道自己违规,却要等板主提醒你,你才要改。
: 那抱歉,我只好当你是故意违规,以6-1退文了。
: : 版主你好 想请问文章为何以板规6-1退回?
: : 该篇文章以检举高雄之违停为出发点
: : 且内容并未有买卖之诱导
: : 为何会遭到J版主以板规6-1将文章退回呢?
: : 还望J版主给予明确之解释
: : 谢谢
J版主你好,相信如果常居高雄的人都会知道
高雄有严重的交通违停的情况
通篇文章也以检举违停为出发点
并非J版主所称之
“除了跟高雄板乡民问安,以下的文章我实在看不出跟高雄板有何牵连。”
以高雄点来说 并不应该做出如此紧缩的限缩解释,
将整个看板内容限制于"提到高雄"、"高雄的活动"
而应该以"文义解释"来解释出版规所规定之"高雄点",
所谓"高雄点"不就应该是与高雄所发生之事、物有所关联吗?
那为何改善高雄之违停会与高雄无关而无法成为文章之"高雄点"呢?
再者,文末之
“如果内容有任何违反板规的情况 还请来信告知
我会尽快修该内容 或是删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规的”
仅仅代表不确定该文章是否有任何疏漏之处,
而在无心的状况下触犯高雄版之板规,
并不如J版主所说之
“最两句,你明显知道自己违规,却要等板主提醒你,你才要改。”
再次重申,文末所言仅为表示"不确定该文章是否在无心的状况下违反板规",
而非"明知违规,而蓄意发文"。
还望J版主明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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