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jerry11006之处分

楼主: s960501 (号称128的人)   2018-06-06 15:39:11
申诉人:s960501
被申诉人:jerry11006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诉诉求:取消退文处分
申诉内容:
本人于西元2018年5月31日于高雄版发布了文章,
“[问题] 检举用的可拍照眼镜?”
(附于证据一)
于西元2018年6月1日遭到 jerry11006 版主以违反板规6-1为由退回文章,
且于退回文章后并没有以公告文章之形式说明退文理由,
在此附上高雄板板规6-1
6-1 禁止恶意闹版,挑衅或引起争端之内容,人身攻击等,
或将无关高雄板之事务带入高雄板,过分影射、直接攻击他板/他人。
或对看板秩序造成威胁,影响其他使用者权利及阅读品质。
违者依情节轻重,判处警告、水桶、退文。
经私信沟通后,jerry11006版主是以以下几点作出违反板规6-1的判断(附于证据三):
1.通篇文章除了与高雄版版友问安外,并无显著与高雄有关之高雄点。
2.文末之

如果内容有任何违反板规的情况 还请来信告知
我会尽快修该内容 或是删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规的

却被jerry11006版主解读为我是蓄意违反板规,
还需要版主来信才愿意改正或删除。
个人主张:
1.相信常居于高雄的人,
应该都能理解高雄街道上有大量违规停车的状况,
文章通篇询问安全拍照检举之工具以及手法,
且发布于高雄版版面上,
常人应能理解为正在讨论高雄之违规检举相关事项,
不会做出内容与高雄无关之判断。
2.jerry11006版主判断文末之

如果内容有任何违反板规的情况 还请来信告知
我会尽快修该内容 或是删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规的

有主观上违反板规的故意,
然而类似的句子大量的出现于PTT之上,
意思也应该正确解读为:
“对文章内容并不清楚是否违反板规,愿意在提醒后以最快速度做出正确的改正”
3.经与jerry11006版主沟通(附于证据二、四)后经过三日之时间未回应(附于证据四)
故在此做出申诉。
如果任何缺少需补件或改正之部分,还望来信告知,谢谢。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鸣)   2018-06-06 23:35:00
唉 离上次宣判又隔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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