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u92202
被申诉人:gggping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诉诉求:撤销水桶判决(30天)
申诉内容:
(1)版主未依版规做出适当判决。
版规2-3 禁止推文偷渡买卖行为,违者水桶。
包含暗示购买、贩卖、网拍卖场连结等。
(2)我有在回文中回复自己的LINE ID
因为我的想法是推文已经感觉有买卖留言
为了不触犯版规所以留下自己的LINE让人询问,而不是买卖
因为我们店里有专门的官方LINE帐号
而不是我留下的那个私人帐号
如果要暗示买卖,我大可直接PO上官方LINE帐号
何必脱裤子放屁打上我的帐号增加我的麻烦呢?
更何况,加入LINE并不代表就会有买卖
要对方提出才有可能
而这是未发生的事情
怎么就只能因为版主的第六感、我认为、我感觉、我认知
就把未发生的事情当做直接发生
然后做出水桶判决?
这中间完全没有版规公平公正的价值
而是因为版主个人私人利益考量??
根本就是现代文字狱
(3)所以我认为我只有触犯版规4-2,而不是版规2-3
4-2 LINE/社团 征人文请注明 1.LINE/社团群名称
2.管理员的LINE/PTT ID 3.主旨。违者删文。请参阅#1Lwwuk54文章。
u92202在此申诉,请版务详查。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