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TaichungBun板版主Liumi退文+水桶判决(信件)

楼主: nauty (龟龟儿的Vie)   2015-09-15 23:38:52
※ [本文转录自 nauty 信箱]
作者: nauty (龟龟儿的Vie)
标题: Re: 退回文章(5.7 与台中无关)[游记] 南投鱼池乡 头社水库 山明水秀
时间: Mon Sep 14 12:53:16 2015
板主好~承上封信,而且看到版上依然有南投文章,
看了一下发表人的资料,
也是个长期使用ptt在分享的使用者
文章量也很高,没有退文纪录
想提出一些想法跟版主交流申诉一下
台中版是大版,管理上当然劳心,您辛苦了
新版规修正之后,对于只能分享台中文,这算是一个重大的方向修正
新版规上面用的文字,是说欢迎分享大台中
而大台中,很多人的定义是中彰投
当然,台中版,要规定只分享台中相关的规定,是绝对合理的
罚则的部份,
现行的规范,并没有任何文字明列这一点
因此对于非相关文章的分享
是否适合立即用这么强烈的罚则来处理
还麻烦版主三思
退文虽然可以消,但那依旧是会留下案底的不良纪录,
也影响后续的ptt使用
这一次的违规,以及另一位发了金针花海的版友的处置
真心建议版主可以在思量一下
日后避免争议,是否把非台中相关文章这一条的罚则就明列出来
最后,针对5.7我想跟版主确认一下您的认定
避免以后发文的时候发生违规情形
5.7 :[食记]、[游记]
关于分享在大台中食记、旅游的记录或是留影,
接受招待、试吃须诚实揭示。
初犯者退文禁言60日;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
这一条罚则是针对没有诚实揭示
针对同一店家60日内限发表1篇文章,违者退文禁言14日。
~~~~~~~~~~~~~~这一条是否代表如果同一间店家的二访三访
文章间隔时间要60日,不论是否为广宣文
同一帐号7日限1篇违者退文禁言14日。
~~~~~~~~~~~~这一条是否代表关于台中的旅游跟美食,
不管广宣与否,都是一周只能一篇
以上,麻烦版主了
※ 引述《Liumi (Ryumi)》之铭言:
: 您好,
: 是的,因为南投有自己的板面,
: 位置: 生活娱乐馆 > TaiwanPlaza > Taiwan2 > Nantou
: 板规重新更改后有将此项作规范,
: 您应该看板规而不是看之前的文章,
: 虽有板友请益南投相关资讯,但有跟台中相关(路线、车次问题)。
: 以上。
: _Liumi
: ※ 引述《nauty (龟龟儿的Vie)》之铭言:
: : 请问~是否现在只能分享台中县市的文
: : 我有发过南投文,
: : 这次发文之前也查询了一下
: : 看到版上有南投文章
: : 也有版友会请益南投的相关资讯
: : 所以才依照之前的惯例发了分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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