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TaichungBun板版主Liumi退文+水桶判决(信件)

楼主: nauty (龟龟儿的Vie)   2015-09-15 23:42:06
※ [本文转录自 nauty 信箱]
作者: Liumi (Ryumi)
标题: Re: 退回文章(5.7 与台中无关)[游记] 南投鱼池乡 头社水库 山明水秀
时间: Tue Sep 15 14:08:35 2015
※ 引述《nauty (龟龟儿的Vie)》之铭言:
: ※ 引述《Liumi (Ryumi)》之铭言:
: : 恕删
: : 这部分我觉得是个人理解问题,
: : 该句话后使用的是‘,’而非‘。’,
: : 那是一个完整句子而非拆开的两句话,
: 对不起版主,不是我找麻烦
: 而是就是因为我跟您一样,对于这段文句,也认为他是一个完整句子
: 他规范的是
: 分享 "在大台中的" 食记、旅游的记录或是留影,接受招待、试吃须诚实揭示。
: 所以我才说,您并没有 "明文规定" 非台中文的罚则
: 我无意冒犯,也没有要跟您玩文字游戏
: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规则就是规则,这的确是个疏漏
: 至于是该删文,还是退文,亦或是水桶禁言
: 只要是板规当中有明确描述的地方,
: 我们都不是第一天玩PTT的人了
: 一定全力支持也遵守
: 至于您会先S文,这很贴心,只是不巧我还没来得急发现
: 您已经先行处理了
: 后续不断的跟您沟通跟申诉,一方面为了自己的权益
: 也希望之后没有相同的争议
: 因为我知道这样真的很烦
: 甚至您会觉得我们很卢
: 带您这些感觉,我先道歉
: 但是这事情,站在公允的立场,我还是要努力申诉的
: 请版主再三思量定夺
: 谢谢您
: : 应不需再多一句非台中文的罚则。
: : (恕删)
: : 依据前面所述,所以我还是坚持维持原判决。
: : 以上。
: : _Liumi
您好,
我能理解您的心情与想法所以并不会觉得卢,
积极争取您的权益是一件对的事。
但如果我在此事上依您所言重新判定,
对曾经也被我以这条板规惩处的人无法交代,
所以还请您至组务提出申诉,
请小组长来定夺比较不会有争议。
以上。
_Li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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