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TaichungBun板版主Liumi退文+水桶判决(信件)

楼主: nauty (龟龟儿的Vie)   2015-09-15 23:39:46
※ [本文转录自 nauty 信箱]
作者: Liumi (Ryumi)
标题: Re: 退回文章(5.7 与台中无关)[游记] 南投鱼池乡 头社水库 山明水秀
时间: Mon Sep 14 23:05:33 2015
您好,
两封来信我这边一起回复
说明如下,
在1.1通则
  1.1 :本板为讨论大台中地区事务之用,发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就已有规定,而大台中指的是含旧的台中县(太平、大里、雾峰等等)
如果今天南投及彰化没有自己的板面的话,要纳入台中板我是不会拒绝的,
但因两地都有专板,希望专板活用的情况下便会有此区隔,
关于罚则的部分,在1.1的前题之下,
各项有规范会依各项的惩处论之,
以下说明,
※ 引述《nauty (龟龟儿的Vie)》之铭言:
恕删
: 5.7 :[食记]、[游记]
: 关于分享在大台中食记、旅游的记录或是留影,
^^^^^^^^^^^^^^^^^^^^^^^^^^^^^^^^^^^^^^^^^^
: 接受招待、试吃须诚实揭示。
: 初犯者退文禁言60日;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 ~~~~~~~~~~~~~~~~~~~~~~~~~~~~~~~~~~~~~~~~~~~
: 这一条罚则是针对没有诚实揭示
包含针对不是大台中的食记游记也是同此处罚。
: 针对同一店家60日内限发表1篇文章,违者退文禁言14日。
: ~~~~~~~~~~~~~~这一条是否代表如果同一间店家的二访三访
: 文章间隔时间要60日,不论是否为广宣文
广宣只能一个月一篇并要符合广宣资格。间隔60日对的。
: 同一帐号7日限1篇违者退文禁言14日。
: ~~~~~~~~~~~~这一条是否代表关于台中的旅游跟美食,
: 不管广宣与否,都是一周只能一篇
广宣只能一个月一篇并要符合广宣资格。一周一篇对的。
: 以上,麻烦版主了
广宣又是别的问题,广宣文有广宣的规范,
如果是觉得非关台中的部分罚的太重,待本次站庆结束后,
会有另一波的板规修定讨论,届时会将此项放进去讨论。
另外一位金针花海的板友在今天我处理违规文章前未自删也是会有一样的处份。
以上,若有遗漏的或还有疑问的地方还请再指教。
_Li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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