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3] 不服 HatePolitics 板主kero2377禁言处分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0-05-06 06:57:03
※ [本文转录自 zeuswell 信箱]
作者: zeuswell (人生一度きり)
标题: 版主大人你好,#1UgHAUpi几个问题请教
时间: Sun May 3 03:32:38 2020
首先违规事实确实有,此篇水桶案我也不会再上诉,但首先几个问题我还是需要先厘清得
解。
#1UgHAUpi (HateP_Picket)
若以7.7、7.8来看,您确实可以主动处理
7-8.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版主删(退)文后给予警告,相同违
规再犯者,加罚水桶7天处分。
而这一连串违规文中
您还没厘清是否有先“删退文且给予警告”
目前您的作法看来是直接判水桶后才从原本的天数里加入微罪警告扣除7天水桶
并非先公告警告后,才针对警告过后的再犯做加罚
首先我无相关前科,在水桶前也未有收到警告,何能以相同违规再犯做加罚?
此段文字为1-4
当累积犯满上限1次警告 下次违规采正常水桶天数处置,往后违规不得再采警告判决
所以此案的违规内容没经过警告,就将一连串违规文算进“相同违规再犯”一起打包判决
,最后才补上警告。请问我这样理解有误吗?
另外额外的
您有提到匿名检举,我好奇政黑版也有匿名检举的形式?所以在政黑的匿名检举的形式跟
他版不一样,不需要在政检发检举文ID改用anonymous是吗?可否说明匿名检举是怎样个
检举法?
再麻烦厘清以上几个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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