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HateP_Picket板主群 警告处分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5-02 21:37:32
本案不受理。
请申诉人说明,其IP位址相关事宜。
本组不接受“跳板IP”之申诉。
请以一篇说明为限,本文转录予当事人。
(六) 不受理案件
1. 本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过30日之处分案(以处分时计)。
  二、超过30日违规案件(以发生时计)。
  三、跳板IP案件。
※ 引述《askingts (地狱山猫)》之铭言:
: 一、申诉人:askingts
: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称:kero2377/《HateP_Picket》政治黑特检举版
: 关于申诉文标题
: 本人不是单指 欲申诉政检版主kero2377一人
: 而是该版主恰为发表该违规公告之人
: 本人实际上欲申诉政检版主群kero2377/phoenixzero/Rrrxddd 三人
: 因政检版的版务处理方式采行合议制(版主多数决)的特殊版务处理方式
: 跟一般ptt各版版主独任制(版主互不干涉对方裁定)有所区别
: 是故本人在此申诉 政检版主群三人 kero2377/phoenixzero/Rrrxddd
: 本人不服政检版主群 此三人对本案的合议裁定结果
: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
: 判决文章代码:
: #1UgF3tcV (HateP_Picket)
: 4/29 kero2377 □ [公告] #1UeNyK2_ askingts 政检版规七-2
: 根据政检版版规:
: #1PIJbYFj (HateP_Picket)
: 6/20 hw102050 □ [公告] 政黑检举板板规_V2.0
: 第七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同样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 且政检版限讨论板务相关,违者经口头警告后,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 四、不服之理由:
: 本人申诉理由有三点:
: 1."检举人AskWhat为格式错误之检举文 并非有效检举文 应宣告该人对本人检举无效"
: 2."本人提供前站长LLsolo授权版主之站务公告 当作辩解"
: "并写文于政检版上 本人自认此原文跟政检版版务有关 并未违反政检版规7-2"
: 3."政黑直属小组长日前亦有对此事发表公告"
: "并指明:“本案系属政治黑特检举板之板务建议文”"
: 然而
: 本人上述这三种辩解说法 皆不为政检版主群所采用 并认定本人确实违反政检版规7-2
: 故 恳请小组长覆核贵组辖下HateP_Picket版 针对本案之判决~
: 五、所附证据:相关证据(含板主判决公告、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 请见底下转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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