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L_SecretGard组规3-4 实务上使用似有困难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5-01 14:35:24
原本的规定为"......得不受理"
基本上属于小组的程序裁量,只要申诉人的格式大致OK,
若因为产生溢位的情形删除后面的 (原文) 等,小组亦不会过于刁难。
为强化组规明确性,已修改新版本,谢谢使用者的意见。
※ 引述《askingts (地狱山猫)》之铭言:
: 本人适才欲按 照贵组于下面所列之组规3-4格式方式 填写申诉文
: 请参照组规3-4之格式规定如下:
: #1UdoZjAs (L_SecretGard)
: 4/22 Bignana □ [公告] L_SecretGard (心情小品集) 组规
: (三) 申诉相关
: 4. 申诉相关证据,请于转录至组务板后,以大T更改文章标题,格式如下:
: [申诉] 不服 L_SecretGard 板主 Bignana 禁言处分
: [证01] 不服 L_SecretGard 板主 Bignana 禁言处分(原文)
: [证02] 不服 L_SecretGard 板主 Bignana 禁言处分(公告)
: [证03] 不服 L_SecretGard 板主 Bignana 禁言处分(信件)
: 01为原文,02为处分公告,之后为沟通文件,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 受限于ptt网站 pc端的ptt使用者们 的“标题显示”方式
: 以下拿本人之申诉文为例:
: [证01] 不服 HateP_Picket板主群 警告处分(原文)
: [证02] 不服 HateP_Picket板主群 警告处分(公告)
: 似乎就只能塞入这么长的字串 大概就已经是极限了
: 若字串再长 用pc端的ptt使用们 可能就看不到后面的文字显示
: 本人当初是打算按此格式填写申诉文:(见下面所示)
: [证01]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 kero2377 警告处分(原文)
: [证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 kero2377 警告处分(公告)
: 上面所添加的"黄色色码"部分 在pc端的ptt使用者不会显示文字出来
: 建议小组长 要不要再看看 怎么规划组规3-4格式
: 会比较符合 往来使用检举、申诉文的一般使用者 他们的实务使用需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