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10

楼主: ACCR (优家包子~*)   2014-02-20 13:20:09
※ [本文转录自 ACCR 信箱]
作者: ACCR (优家包子~*)
标题: Re: [公告] CATCH版正式版规 (96/10/30)
时间: Sun Dec 8 02:20:47 2013
这一位我觉得看起来还好耶...
不至于有到人身攻击。
我已经锁文了,如果你认为推文造成你的困扰,是可以删除的唷。:)
(不过不行修改他人推文)
※ 引述《UYC (静心)》之铭言:
: : 如版友被攻击而感到到屈辱与不受尊重时,请备齐相关文章内容后写信向版工申诉。
: : 若版工判定属违规,将删文并记违规点数一点。
: 我想这是我第二次写信跟你检举了吧?
: 也许板主你人很好,不想有任何的惩罚,但这样子造成我极大的困扰,因为这让
: 我一直承受攻击、被闹和不尊重
: → scottada2003:为何你说确定她一定会回来?? 12/08 00:24
: → scottada2003:为何你说确定她一定会回来?? 12/08 00:24
: → scottada2003:为何你说确定她一定会回来?? 12/08 00:25
: → scottada2003:掩耳盗铃这么快乐?? 12/08 00:25
: → scottada2003:我哪里骂你 呵呵 12/08 00:31
: → scottada2003:我来烦扰你你不回应就没事了阿 你还在删文就表示你 12/08 00:48
: → scottada2003:也在享受贬低 不同意你推文的人 好让自己高人一等 12/08 00:48
: → scottada2003:我不会在回你了 温良恭俭的 WINNER :) 12/08 00:59
: → scottada2003:回楼上:她觉得看了不舒服 困扰她的文 12/08 01:03
: → scottada2003:我问她为何说 确定A大一定会回来 就删了好几次 12/08 01:04
: → scottada2003:往上第看30页 原本我先问她 她删我 A大来回她 12
: 这个人每天都来十次以上,即使我申明 N 次,我已删很多怹的推文,这篇以前的,
: 也有保留一些,但不管我用什么方式讲都没有,其他板友也劝过没用
: 若板主还是觉得不便处理,那就我自己删整篇文吧,只是那篇是应板友要求我才写的,
: 里面是板友问我的问题。
: 任何人选择不写文,是个人的自由;但我真的没有觉得我有必要去背负别人私自
: 离去做的决定,而一直持续承受这些野蛮者的言行文字。(其他推文和写信给我的板
: 友都明白这点)
: 为了留证据,我暂时不删他的推文(并忍受其他人可能又要跟进),直到听到你的回
: 覆,希望你能先处理这件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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