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关于“ [申诉] part-time板板主ra065311 ”一事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6-12-16 16:28:25
※ [本文转录自 jobli 信箱]
作者: Vexed (Vexed)
标题: Re: 关于“ [申诉] part-time板板主ra065311 ”一事
时间: Thu Dec 15 23:32:10 2016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他说的理由,妳不认同吗?
: ※ 引述《Vexed (Vexed)》之铭言:
: : 小组长你好,我是 CloudMosa 美商云端的员工。
: : 想请问 [申诉] part-time板板主ra065311 一事是已经确定结果了吗?
: : 或者小组长尚在思考中?
: : 如果我有更多的政府相关外商报备办事处资料要补充,是该直接回复该讨论串?
: : 或者该寄信给小组长?
: : 谢谢。
谢谢小组长。
我们公司在台湾只会“付钱”,不会“收钱”,也就是没有要“营利”。
所以办理的是“外商报备”、而非“营利登记”,让在台税务简单。
我们公司在台湾的合法定位是“办事处”,办事处是可以合法征才的。
可在劳动部网站见“外商代表人办事处员工”字眼:
http://www.bli.gov.tw/sub.aspx?a=vlFL360rbkE%3D
Facebook 与 Amazon ,初来台也是以“办事处”模式:
http://www.ithome.com.tw/news/85484
http://udn.com/news/story/7088/674219
在“办事处”阶段就已聘请台湾员工,进行技术支援等服务。
直至有“营利”需求,才办理“营利登记”。
见政府公开资讯网站,也可发现许多外商公司是“核准报备”的办事处:
http://goo.gl/PdQyKS
(资料来源为 data.gcis.nat.gov.tw , sheethub.com 仅为资料呈现平台。)
今天板主以:
(1) 外商办事处无“营利登记”。
(2) “核准报备”与“营利登记”法源不同。
(3) “核准报备”无登记两字。
忽视外商办事处可在台合法征才的事实。
阻挡所有乡民透过 part-time 板知悉外商办事处征才的权利。
感觉不是很妥当,也非乡民之福。
而所有外商办事处也失去了聘请到优秀乡民的机会。
何况本公司自 2014 年起,即在 part-time 板征才。
至今仍有三位乡民在本公司工读。
这次竟然直接被判决“永久水桶”,当然感到讶异与不解。
以上资讯供小组长参考,谢谢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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