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未经查处直接判定浸水桶43个月

楼主: cka   2015-09-10 21:27:57
另外提醒你
此申诉案未附上两造沟通的信件 板主判决原文
不符合提出申诉的条件
也没有检附任何证据
第八条:[申诉须知]
  于本板提出申诉,须具体附上两造沟通之信件、板主判决原
文之事项。违者直接推文驳回申诉案。
第十条:[证据]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均可检附各种证据以提供厘清案情依据。
  然而若经板友检举、小组长查阅,有伪造证据者。将给予劣
  文处置,并视情况给予水桶三个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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