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PO了再多篇 你的行为在我的眼中还是违反板规啊,
又不会因为你PO很多篇你做的事就变成没有违反
板主在板上一样是七天一篇
对于其他使用者没有特权 规定一样啊
而一般使用者照板规走 7天po一篇 也不会违反板规
而你,被我发现同ip几个id po文,再用另一个id改文重po
再到被我发现又有另一个id line id相同
一次比一次更让我惊讶
到底要我面对什么?
应该是你面对吧?
你在推文说过 不同人有可共用一组LINE ID联络事情
又说你请他帮你联络 又是谁帮谁联络? LIN开头这个LINE ID到底谁是真正使用者
那请问你到底是共用同一个LINE ID还是他帮你联络?
都用同一支手机连这个LINE吗?还是各自用不同方式使用这个LINE?
你也可以一起跟小组长跟站长解释
你的解释不能说服我,就只能看看你的解释是否能说服小组长跟板务
一般人看完证据应该不难看出来你做过的这些事
7天1篇是小组长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
板主一样要遵守,并且遵照小组长要求严格执行这条板规
跟利益冲突到底有何关系?难道我有不让其他所有人po转让?
你口口声声说影响使用者的权利 到底影响到哪个使用者的权利?
你如果说影响你的权利 那是你的行为违反板规才导致你被水桶,是你的行为影响你的权利
转让的人那么多 这么多人可以只用一个id 7天po一篇
但你就是跟其他人做的事不一样
是你要做这些事 然后被抓到 ,
你做的事我的认定就是违反板规18,
反正现在就是等板务认定以及小组长的审查.
你的行为基本上都有留证据了,你就算修文 其实站方还是看得到你改过的纪录
现在就等板务跟小组长做进一步判定
你一直讲一直翻文 还是要等站长跟小组长认定
我不觉得你这样做会改成不用站长跟小组长认定
你可以对我的认定不服 那程序就是往上报
所以结论还是一样的,等站长跟小组长检视完相关证据来认定你的行为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cka,我PO了好几篇
: 只挑回得出话的回吗?
: 站不住脚才会这样选择性回复
: ※ 引述《cka ()》之铭言:
: 站长的回复有讲
: ========================================================
: 使用者文章内文资料一样也不一定是同个人(亦有可能是代PO)
: 这个请板务自行判定或询问小组长,此部分属板务范围。
: ========================================================
: 板务自行判定 也就是由板主自行认定,或是询问小组长 我也问了也请小组长送多重ID查询
: 所以就是Line ID相同有两种情况 1同一个人 2.不同人但代po,
: 这两种情况都违反板规的 我也两种都列了
: ^^^^^^^^^^^^^^^^^^^^^^
: 逻辑不好真悲哀.. (以下两点cka自己在前面文章讲的)
: ===========================================================================
: 1.如果是同一个人 就是分身发文 违反板规14跟18算出的43个月
: 2.如果是不同人但使用同一个LINE id 就是借用帐号发文 ,违反站规 禁止借用帐号
: (不管是A帮L发文 或是L帮A发文都是借用ID,而且借用帐号也算分身发文)
: ============================================================================
: 如果是1. 在20150705板务站长公告后:
: “多重帐号”为名之惩处,不分层级,一律必须
: 以帐号部认定为准,板务部门各层级不再于未经帐号部认定前
: 以“多重帐号”名义对使用者进行任何处分。
: 多重帐号已经不属于你cka的事,请交由帐号部认定,以确认是否执行惩处
: 而不是你先进行惩处,再来交由帐号部认定
: (纵使板主没有违反站规但此行为已经公告不被允许)
: 若你因为不会被罚,采先下手为强,手段未免也太过卑劣
: 先经帐务部认定多重障帐号后,既符合站长公告之认定程序
: 若顺利能执行43个月的水桶惩处,更加显得你行事光明磊落不是?
: 试问:若你对自己的认定如此果断有信心,你在怕什么?!
: 43个月的惩处迟早而已,不是吗?
: 明知尚未最终判定是否为“多重帐号”,却采取惩处在先的行径
: 还可以持续大言不惭,厚颜无耻之程度令人佩服
: 不过,劝你练好逻辑,以理相辩会比练厚脸皮要能让人信服
: 如果是2. 那牵扯到的是站规,更不是你cka管辖范围。
: 加上板规没有相关2.的明确文字叙述,可见完全是由cka自由兴证
: 另外别再提代Po等于分身这件事,因为不是你说了算 (该由帐号部认定)
: 在7/5站长公告后,分身相关的认定其实也没有你讲话的余地
: 也就是说你关于2.能用哪条板规做43个月的惩处,其实无相关事证
: 再说你也没对违反站规的人进行惩处的权力
: 所能想到的解释便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 所以既然没凭没据,你亦不是相关裁量者
: 如果真的是2.不是1.,你完全无法解释43个月惩罚从何而来
: 进一步如果帐号部证实1.2.皆不是呢?!!
: 我等相关人士平白无故被诬赖陷害的事实,你cka如何负责?
: 若无法提出相关负责任之承诺,将彰显THSRshare板主cka是有权无责
: 若THSRshare此类包含些许利益成分在内的讨论板,去无限放大板主之权力
: 等于纵容当权者于其中进行图谋己利,去除异己之行为
: 不仅没做好管理者该利益规避之义务,更间接包辟板主在板上任何利己之可能性
: 当面对更庞大利益时,如何确保板主不会自肥
: 也就是说当利益规避做不彻底时,板主其实已经丧失客观公正之条件
: 如同球员兼裁判,公正性与公平性难免已落人口舌
: 当思,当板友使用THSRshare时,谁能真正来维护使用者权益
: 所以还有什么疑问吗???
: 更何况后面那种借用帐号代po还要砍帐号
: 接下来 就等著看站务认定 (这个结论我也讲过 但站长又讲一次)
: 我敢讲就敢负责
: 一句话
: 帐号板结果出来,认定我确实犯行,我一概承担,不再跟你废话
: 如果证明我是清白
: 对于被栽赃抹黑的部分,平白无故的惩处
: 请cka公开道歉
: 对自己的言行负起责任
: 我造将保留精神上损失以及名誉上损失的相关法律追诉权
: 提醒你,拍拍屁股走人,可不是好的选项
: 出来面对!!!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 在此引述
: : 帐号部ID_Multi板主Makotoyen的回文: 2015/09/09
: : 使用者文章内文资料一样也不一定是同个人
: : BoardCourt板,板务站长mousepad公告:2015/07/05
: : 然而,为了维护使用者权益,也为了更明确区分、尊重站内各部门权限,经过与
: : 帐号部沟通讨论后,即起所有以“多重帐号”为名之惩处,不分层级,一律必须
: : 以帐号部认定为准,板务部门各层级不再于未经帐号部认定前以“多重帐号”名
: : 义对使用者进行任何处分。
: : 强烈质疑THSRshare板主cka追加水桶惩处之正当性,
: : 相关证据皆显示THSRshare板主cka引用惩处之理由牵强,依据薄弱
: : 以下为cka水桶文之部分全文
: : ==============================================================================
: : 作者 cka () 看板 THSRshare
: : 标题 [公告] Hensen=Lyle=Amphetame=lin2849
: : 时间 Thu Sep 3 04:22:13 2015
: : ───────────────────────────────────────
: : Hensen=Lyle=Amphetame=lin2849 水桶后分身发文
: : 前3个ID在5/22被水桶
: : 但水桶后 6~17又发了12篇文章 12个月
: : 因为是水桶后分身发文 所以加倍为24个月,加本来的12个月共36个月
: : 又文章1~5这5篇跟其他三个分身有重叠 违反板规14不能使用分身 共5个月
: : 再文章1~5这5篇又违反板规18 就是在七天间格内使用不同分身多次发文 又5个月
: : 1~5因为是5月22被水桶之前,因此是相加,违反两次板规各算一次 5+5=10
: : 6~17因为是5/22被水桶之后 因此有加倍水桶 12X2=24
: : 从5/22起算 36+10-3=43个月
: : 并报查分身
: : 1 3/22 lin2849 □ 台南←→台北回数票分享
: : 2 3/26 lin2849 □ [转让] 03/27-30台北台南回数票分享
: : ● 3 4/07 lin2849 □ [转让] 0408-0412台北南台北回数票分享
: : 4 4/21 lin2849 □ [转让] 台北台南回数票剩一次期限至0516
: : 5 4/29 lin2849 □ [转让] 台北台南回数票分享
: : 6 5/31 lin2849 □ [已转让]
: : ..
: : 作者 cka () 看板 L_LifeInfo
: : 标题 Re: [通告] 您已被申请多重帐号查询
: : 时间 Fri Sep 4 12:12:24 2015
: : ───────────────────────────────────────
: : 每人7天只能一篇是小组长直接规定的
: : 板规18有写得很清楚也置底8个月了 不管是不是行善,一个人就是只能7天1篇
: : 而跟你相关的ID 就有4个被抓到
: : 就是就是严重违反小组长定的规则了 而且不只是累犯 还四倍
: : 而板规14也很明确写明不能分身发文
: : 而你不同id PO文指向同一个line ID
: : 也就是其中一位在卖这张票,而另一位PO文卖另一张票
: : 但是都是找同一个人联络,那就是两个ID PO文都是同一个人在处理票
: : 再加上你这四个ID PO文都有提到过要寄回票根或IC卡,共同性非常之高,
: : 而前三个IP一样,第四个LINE ID跟前面那个人一样
: : 1.如果是同一个人 就是分身发文 违反板规14跟18算出的43个月
: : 2.如果是不同人但使用同一个LINE id 就是借用帐号发文 ,违反站规 禁止借用帐号
: : (不管是A帮L发文 或是L帮A发文都是借用ID,而且借用帐号也算分身发文)
: : ==============================================================================
: : 在此要求cka对于此公开道歉
: : 并赔偿我等相关人士因此事件精神上与时间上遭受之损失
: : 作者: Makotoyen (Mr.麻抠抖) 看板: ID_Multi
: : 标题: Re: [问题] 被水桶借ID发文 要怎么检举?
: : 时间: Wed Sep 9 18:04:41 2015
: : 使用者文章内文资料一样也不一定是同个人(亦有可能是代PO)
: : 这个请板务自行判定或询问小组长,此部分属板务范围。
: : 帐号部只能协助调查帐号的关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