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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5-01-01 15:56:00刑法的14岁,不罚,是指14岁以下行为,不适用刑法条文论处少年事件处理法处理12~18,即12-14就走本法完全不罚的是12岁以下的儿童,改为保护辅导安置等措施这就由儿少福利保障法负责你问为何? 那你要去翻当初立法/修法缘由吧更何况,外国age under 14 也不见得有开得出类似台湾的良民证这玩意啊又不是只有东台湾有儿少保护法相关法条....别国也有啊你假如要写课题,你就针对一致性原则,然后扯14以下依照啪啦啪啦儿少权益等等等总之,刑罚分界点在12岁,12-18走儿少法,12以下不为"犯罪"之主体(即便所为....套到主体18岁是重罪时)而且走国籍法入籍中华民国,政府有审驳权假设一位under 14的少年要来入籍,然后已经famous 是某某事件的主嫌,要来台湾依亲入籍,政府大概也会reject掉即便他不需要 show 良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