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

楼主: rufous (不願平凡)   2024-10-14 19:25:26
家中农地有意出售
之前租约到期,就没再续约
但试着出售几个月乏人问津
最近和前租客联络上
双方都同意边租边卖
如果有卖出去,等租客地上物收成后,
再交付土地给买家
虽契约自由
但买卖不破租赁明定于民法里
如果在租约加一条
本案将另出售,如买卖成立,俟承租人现有地上物收成后,本租约无条件提前终止
是否本租约就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了呢??
谢谢
作者: debaucher (堕鼠)   2024-10-14 19:53:00
不破租赁是指不破租赁“契约”你的租赁契约已经这样明订了,照着做当然OK啊,也没有所谓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10-14 20:12:00
注意租客有优先承购权
作者: rickdom01 (rickdom01)   2024-10-14 21:06:00
租地建屋才有优先承买权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10-14 21:09:00
民460-1第1项耕作地出租人出卖或出典耕作地时,承租人有依同样条件优先承买或承典之权。第2项前项准用426-2第2项第3项。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24-10-15 22:00:00
所谓同样条件优先承买,是指你跟买家谈好之后,要先通知租客你跟买家间的条件,租客可以用“完全一样”的条件买下,变成租客是你的买家这样,对你来说土地是卖同样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6 08:33:00
说真的,要是承租人想买土地,早就开口了~~~现在农地除非有增值潜力(重划/重大工程开发)不然就是有足够潜力(如都农),不然卖行情价还真要靠缘分再者,就算承租人有优先承买,ok,你没有通知到,又如何???法院又不会因为这一条,判涂销原买卖的土地移转登记优先承买权是请求权,又无法直接对抗物权转移懂了吧,记住这句话,"东西老子的,我最大,老子有权不卖你"优先承买权人顶多只有对出租人有侵权损害请求,租约多久? 租约做到满,东西收成,租约终止,没了现在也没啥老农敢打长租约,甚至连租约有的都不打当年三七五跟耕者有其田,让很多人印象深刻虽然农发条例修正过后已无此机会,但当年冲击太大了农地现在很尴尬,矛盾点利益冲突点太多你看现在国土计画法再吵啥就知道了所以,你挂著卖不掉,根本很平常要是看路边挂牌写价钱?? 那基本上是骗外地人的要不是免田赋,不然现在一分地租四千,根本连地价税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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