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ar (小安)
2024-10-10 22:34:05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目前遇到一个法律问题,想请教大家的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位亲戚最近提告我“妨害电脑使用”,事情的经过是:去年我使用
这位亲戚家里的车辆时,发生了一个小事故。当时我无意中发现行车记录器内有他疑似外
遇的影像,出于善意,我将这些影像提供给了他的配偶。
这台车的所有权人是他母亲,平时车辆都是由他母亲使用,假日期间偶尔我们也会使用。
他主张车上的SD卡和行车记录器是他购买的,因此控告我妨碍电脑。我也有咨询过律师,
律师认为这个指控不成立,且认为我无需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想请教一下各位版友,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或是有没有遇到类似经验
的朋友能够分享一下?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
除非你不信那个律师否则你上来问想得到什么呢..我只能说祝好运啊
楼主:
noar (小安)
2024-10-10 22:55:00第一次参加侦查庭,还是有点害怕,还是希望有万全的准备
既不想委任律师,又想要有万全的准备,所以又继续问免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1 09:59:00真不成立? Are U sure ? 打个比方,有人在学校公用电脑拿到一张前面使用者印出来的HIV检验报告刚好一看名字,认识,又很刚好,认识他们夫妻二人于是"基于善意"将检验结果告知了另一方,请他(她)注意不过,既然连咨询律师都不想PUA 你来赚这钱,就....随便那就安心上路吧
楼主:
noar (小安)
2024-10-11 13:13:00抱歉,错字,我修改标题app不能修改文章,回家再修改内文修改好了,感谢提醒
作者: Nipperdey 2024-10-11 13:22:00
建议委任律师处理
318-1研究一下吧 基于对他人的婚姻善意不足以侵害个人的隐私资讯自主权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10-12 00:20:00他先证明行车纪录器是他的再说啦
楼主:
noar (小安)
2024-10-12 00:42:00我真的是无意看到的,车子发生事故后,复制到电脑观看原因,好死不死前一天是他用车,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人知道他外遇,我们也没有同住,他外遇我根本不知道后来他还恐吓让我们不能在家附近生活,小孩不能去上学,还说他绝对做得到,我有录音到,考虑是非告诉乃论,所以不敢报案现在看到相同型号的车子,都快吓死了后来就疯狂赌博喝酒酒店,想骗老婆卖房子去投资,实际是线上签赌
楼主:
noar (小安)
2024-10-13 19:23:00我也这么认为,吃饱换么,>_<
作者:
weibld (weibld)
2024-10-17 14:50:00就顺便告他恐吓啊,对付这种人是在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