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rr0832 (rrr0832)》之铭言
: 假如某人因为误会而情绪上来 朝一个全盲者背后踢一脚
这个假设前提应该要有碰触到被害者,
不然在任何人面前挥手,抬脚都会有罪了,
: 纵使该盲人并无受伤
: 但施暴者是否仍构成犯罪?
: 可能构成的罪名为何?
因为是告诉乃论,
状况一,被害者不愿意追究,检查身体没有受伤,没有提出告诉
状况二,被害者不愿意和解,检查身体没有受伤,
我觉得可以提出性骚扰告诉,以及精神赔偿...
可以搜寻,半夜站暗处 吓到人判赔...
真的要追究,身体没受伤,心理受伤啊,
个人看法,小弟没有法律背景,就是在law板提问,学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