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祖父过世继承问题

楼主: boson5566 (勃松)   2024-04-17 08:34:04
各位好
因祖父过世有些继承问题想请教
背景大致如下
祖父在上个月过世
家庭有继承权的成员如下:
配偶:祖母
子女辈: 我爸 我叔叔 与我姑姑共三人
孙辈: 我 我姊 我堂姐 我堂弟 共四人
曾孙辈: 曾孙女(我女儿快 1岁)
主要想询问的问题是
盘点完祖父的遗产 尚有一些可继承
目前预计由祖母与我爸子女那一辈三人共同继承
对法律不是很熟悉故来请教
我看法条上写
第一顺位是配偶跟直系卑亲属
理解上孙辈跟曾孙辈应该也都算直系卑亲属
所以想请问 直系卑亲属也有顺位的问题吗?
是1. 子女辈 > 孙辈 > 曾孙辈?
还是其实是2. 子女辈 = 孙辈 = 曾孙辈?
如果是1的话 只要子女辈有继承
后面的孙辈跟曾孙辈就可以不用去办理抛弃或限定继承吗?
如果是2的话 是否就一定要去办理抛弃继承呢?
小问题请教
再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惑
谢谢
作者: mijh (转换)   2024-04-17 08:46:00
直系血亲卑亲属 亲等近优先。。。静静的看上一辈互动即可
作者: forevernew (台湾人)   2024-04-17 09:32:00
我记得是配偶1/2,子女们再平分1/2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17 09:38:00
孙字辈的上一层没先死的话,就没有代位配偶部分分两部分,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跟与顺位之间的继承比例配偶与第一顺位,是位阶相同(如本案就=四人去分)如第一顺位GG,配偶与第二顺位去分时,就是配偶1/2,其他人分剩下的 1/2但是,看你底下子女 "贪"或者"不贪"(我习惯这样称呼 )好一点的,就是"尊重长辈" 让祖母决定看要怎样分配这就是不贪贪的,就是家族撕B ,互相告来告去,争来争去要我就给你一句话..."不甘你的事,就少管"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4-17 10:50:00
祖母和父母辈的事 和孙子辈无关
楼主: boson5566 (勃松)   2024-04-17 12:20:00
了解 感谢大家帮忙解惑 不然只看条文好像看不出顺位内的顺序性 谢谢各位!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4-04-17 14:08:00
你只是没注意到民法第11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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